陳云與1955年人民幣新幣的發行 |
發布日期:08-11-17 09:28:29 作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的政策,[15]即:采取等價劃一的兌換方式(即換得新幣后,仍一律保持原有價值);發行新幣時避免同時調整物價和外匯牌價,使發行新幣在風平浪靜中進行;除提高貨幣單位價值、縮小鈔票面額外,其他一切均以不動為宜。
因此,陳云提出,我國發行新幣可以名副其實地叫做“發行新幣”,而不稱之為“貨幣改革”,以免引起誤會。他高瞻遠矚的正確建議得到**中央的批準,**中央指示:“發行新幣時,采取對貨幣持有者不分階層、不分現鈔與存款,一律照一比一萬的兌換方式。一切貨幣持有者在換得新幣后,仍一律保持原有價值”,“所有國營企業和合作社不得在發行貨幣的同時調高貨物的價格。凡須調高的物價,應在1955年1月底以前或在新幣發行兩個月以后進行調整;凡須調低的物價,則盡可能與發行新幣同時調整”,[16]從而保證了發行新幣有條不紊,波瀾不驚。 (三)指導鑄印新幣 對于如何印制新人民幣,陳云思考了多種多樣的方案。1950年7月10日陳云在給**中央、**主席《關于印鑄新幣方案》的報告中曾提出三種方案:一是利用國內現有的設備和技術進行印刷,優點是可以立即進行,缺點是現有的設備和技術在國內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偽造鈔票的可能完全存在,而且從蘇聯購買的和國內生產的鈔票印制用紙質量都不太好,向其他國家購買也存在安全風險。此種方案印刷的鈔票不能保證防偽,且不耐用,“不宜采用”。[17]二是按照印制盧布的紙張和規格,按照我們規定的絲紋,委托蘇聯代造一定數量的鈔票紙,向蘇聯訂購必要數量的新式印刷機和刻版機,并派人到蘇聯學習新的印刷技術。但按此種方案發行新幣的時間“恐要延長許多”。[18]三是除紙上的絲紋和票面的圖案由我們自定外,其余從造紙到制版、印刷,完全委托蘇聯承辦,紙張規格和印刷技術的要求,完全按照蘇聯盧布的絲平標準進行。此方案“防假有極大的保證”,“大而復雜的中國,對紙幣防假,應比別國更加重視”,“采用此方案最妥善”。[19]后來,經過慎重研究,決定在采用第三種方案的基礎上,動用我國國內的技術力量,除委托蘇聯代印大面額鈔票外,其余種類的鈔票由我國自己印制。 在鈔票種類設計上,原準備印制100元、50元、10元、5元和1元5種主幣和5角、2角、1角、5分、2分、1分6種輔幣,其中100元、50元、10元、5元四種大面額鈔票委托蘇聯代印,1元主幣和6種輔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的印刷廠印制。但在仔細分析國內外環境后,1952年10月27日陳云提出了改變原定鈔票種類的意見。他指出,“鑒于臺灣尚未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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