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海南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 |
發布日期:13-10-22 08:55:46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www.ccbczpx.com 作者:王小龍 |
摘 要:通過研究民國時期海南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可以管窺民國時期海南的金融狀況。一方面,在國民革命時期,海南的一些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為籌集革命經費、發展經濟、保護商民財產做出了積極貢獻;另一方面,在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治時期和日本侵略者殖民統治時期,海南的一些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又成為他們謀取私利、剝削人民的工具。 關鍵詞:民國時期;海南;銀行;紙幣 一、前言 辛亥革命以后,腐朽的清王朝迅速瓦解。1911年11月,廣東兵不血刃而獨立,[[1]]署理瓊崖道范云梯亦隨大勢宣布獨立,[[2]]標志著海南島正式成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民國建元以來,各派勢力在海南先后設立了各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究其原因,有的是為了推動革命,保障民生;而更多的是為了搶奪資源,剝削百姓。從1914年1950年的36年間,海南境內先后有十多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有的存在時間很長,有的則轉瞬即逝,其發行的紙幣也五花八門,紛繁復雜。通過研究民國時期海南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可以管窺民國時期海南的金融狀況。 根據近現代史學界的一般劃分方式,筆者將民國時期劃分為北洋政府時期、國民黨統治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三個部分,并依次敘述各個時期海南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 二、北洋政府時期 民國以前,海南流通的紙幣主要是廣東官銀錢局于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發行的“光緒元寶”銀元票(見圖1),面額有壹圓、伍圓、拾圓三種。這種“銀元票”首次發行于1904年,由我國印制,但防偽能力極差,市面造假猖獗。于是廣東官銀錢局第二年決定收回舊票,委托日本印刷局印制新票發行。民國建立后,臨時政府將大清銀行改組為中國銀行,作為其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先是將原大清銀行發行的印有李鴻章頭像的“大清銀行兌換券”(面額壹圓、伍圓、拾圓)加蓋修改為“中國銀行兌換券”繼續流通使用,旋即發行加蓋地名的印有黃帝頭像的新“中國銀行兌換券”(也稱“大洋券”),在地名所示地區流通使用。[[3]]1913年,廣東省政府籌設中國銀行廣州分行,決定以“大洋特別券”伍圓券收回原廣東官銀錢局發行的銀元票。[[4]] 1914年11月13日,近代海南第一家銀行——中國銀行瓊州分號在海口得勝沙路掛牌成立。它是上海中國銀行在海南的分支機構,業務上由中國銀行廣州分行領導,首任主任為黃獻。瓊州分號成立后,開始發行在海南境內流通的貨幣——印有“瓊”字地名的“大洋特別券”“大洋券”和“毫洋券”,其中的“大洋特別券”按45.5:100收兌海南島內的原廣東官銀錢局“銀元票”。中國銀行廣州分行共撥付40萬元“大洋券”在海南流通,在市場的實際流通額約為六七萬元。[[5]]但是,受南北分裂、廣西獨立等影響,“大洋券”經常發生擠兌,終于貶值,在1917年被陸續收回。除了本土的“大洋券”外,通過與大陸的經濟往來,海南也流通加蓋“廣東”地名“大洋券”(見圖2),面額有壹圓、伍圓、拾圓三種。1918年11月,瓊州分號因政局混亂被迫關閉,次年重新開業,但更名為瓊州支行。1920年鄧本殷割據海南,該行恐生意外,于是將發行的紙幣全數收兌后停業。1921年,瓊州支行改由香港中國銀行管轄,次年支行改為辦事處。[[6]]中國銀行在海南的分支機構主要業務是發行鈔票和經理國庫,經辦瓊州海峽關稅款項的收存和匯解事宜,每年代收關稅約50萬元,除坐支海關經費外,其余全數匯予上海匯豐銀行,作為政府借貸外債的清償保證金。[[7]] 在北洋政府時期,廣東是革命的大本營,在本省發行自己的貨幣而抵制北洋政府中央銀行——中國銀行發行的貨幣,其轄下的海南同樣如此。1924年8月15日,孫中山領導的廣東軍政府成立中央銀行,委任宋子文為行長,開始在其控制區域內發行印有孫中山頭像的“通用貨幣”券,面額主要有壹圓、伍圓、拾圓、伍拾圓、壹佰圓五種。[[8]]鄧本殷盤踞瓊州后,于1925年設立粵南實業銀行,在控制區域發行“毫洋”(見圖3)“大洋”(見圖4)券,現僅見壹圓面額。[[9]]1926年,廣東軍政府更名為國民政府。1月26日,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占領海口市,將鄧氏被驅逐出島,其發行的貨幣也被廣東國民政府按五折收回,兌之以加蓋“海口”地名的“通用貨幣”券(見圖5、圖6),面額也有壹圓、伍圓、拾圓、伍拾圓、壹佰圓五種,但實際投入市場流通的可能只有前三種。[[10]]這種由中央銀行發行的“通用貨幣”券(俗稱“通用大洋券”)在市場上頗受歡迎,被群眾稱為“革命紙”,直到1928年才陸續被收回。[[11]] 民國建立到革命軍北伐期間,在海南的3個主要銀行發行了6種紙幣,其具體情況如下: 表1北洋政府時期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
三、國民黨統治時期 北伐戰爭勝利后,東北張學良改易旗幟,國民黨名義上統一了全國。1927年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即籌建新的中央銀行,設籌備處于上海。次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公布《中央銀行條例》,并于11月1日成立中央銀行,[[12]]委任宋子文為中央銀行總裁。中央銀行成立后,開始在全國大部分地區設立或恢復其分支機構。因中央銀行在廣東早已存在,故繼續營業。1928年6月,中央銀行海口分行在舊中山路8號(今新華書店門市部)掛牌成立,先后由趙觀白、吳鶴壽、陳德新擔任經理。當年10月,中央銀行公布發行新版紙幣,“以是幣行用,歷時既久,紙質顏色間有損污,遂通告發行新幣,收回舊幣”。新幣與舊幣略同,只在券面“中央銀行”四字側加蓋“廣東”2字,面額包括壹圓、伍圓、拾圓、伍拾圓和壹佰圓五種。中央銀行海口分行向廣東總行領取紙幣后,加蓋“瓊”字在島內發行。[[13]]同時,中國銀行也在海南發行由上海總行印刷的“國幣”(又稱“申鈔”)。[[14]] 國民黨統治的中國政治黑暗、軍閥割據。北伐勝利后不久,廣東局面混亂,乃至貨幣貶值,發生擠兌風潮。1928年,李濟深掌握廣東政權。3月1日,將中央銀行在廣東的機構改組為廣東中央銀行。廣東中央銀行除繼承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外,還于7月10日將存庫未發的壹圓、伍圓、拾圓券提出,改簽行長、副行長中文簽名并加蓋“廣中總行”4字后發行(見圖7)。由于蔣介石與粵系軍閥矛盾不斷激化,1930年駐粵將領陳濟棠通電反蔣。1931年,汪精衛等于廣州另立國民政府,陳濟棠任第一集團軍司令。“九一八”事變后,廣州國民政府解散,陳濟棠逐漸集黨政軍大權于一身,主政廣東。陳濟棠治粵期間,頗有建樹。在財政經濟方面,他“縮減軍政各費、減少支付、鞏固省銀行基金、整理貨幣、改良幣制”。[[15]]1932年1月1日,廣東省銀行正式成立,委任沈載和為行長。廣東省銀行繼承廣東中央銀行一切資產負債,承兌中央銀行,廣東中央銀行紙幣。為了抵制南京國民政府的法幣政策,陳濟棠將廣東省銀行發行的“大洋券”“銀毫券”和廣州市立銀行發行的紙幣作為廣東的“法幣”,不準行使銀元、銀毫和私藏白銀。在海南,廣東省銀行收兌商民銀元416400元,銀毫6225元,發行加蓋“海口”的廣東省銀行“大洋券”(見圖8)、“銀毫券”,面額主要有壹圓、伍圓、拾圓等。[[16]] 1936年,陳濟棠聯合桂系發動反蔣抗日的“六一事變”,但卻慘遭失敗。陳濟棠宣布下野后黯然離穗,廣東復還政中央。此前的1935年,南京國民政府已宣布實行法幣政策,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后加入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貨幣為“法幣”。海南隨廣東再次歸政于南京國民政府后,法幣開始在島內流通。對于島內仍然流通的“大洋券”和“銀毫券”,廣東省銀行分別以1.2元和1.44元合“法幣”1元的比率陸續收回銷毀。這一時期,中央銀行發行的關金券也在海南流通。 1937年“七七”事變后,國共合作全面抗戰。抗戰時期,中、中、交、農四行發行的“法幣”在海南流通。為了防止敵偽利用法幣轉套外匯,國民政府出臺政策,允許各省省銀行及地方銀行發行壹圓券及其他輔幣券,代替一部分法幣在戰區使用。[[17]]1938年,由于市場交易缺乏輔幣,海口市、文昌縣等商會發行了面額壹角、貳角等面額的地方“輔幣代用券”(見圖9),但很快就因海南淪陷而被迫停止使用。1939年2月10日,日本軍隊侵瓊。日本陸軍臺灣混成旅團和海軍第五艦隊從長流天尾港登陸,國民黨守軍抵抗失敗,海口淪陷。同年5月,日軍在海口成立偽瓊崖臨時政務委員會(1943年改為瓊崖臨時政府),在海南進行殖民統治。日偽政權先后在海口設立了橫濱正金銀行、臺灣銀行海口支店和瓊崖銀行,發行大量“日本軍用手票”、“日本銀行券”、“臺灣銀行券”和“南方開發券”。日本殖民者強迫商民使用這種印有漢字的偽幣,[[18]]并限令百姓以白銀兌付。[[19]]這些紙幣的發行數額將近達到2億元,后來全部變為廢紙,給海南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20]]1940年6月,廣東省銀行瓊崖辦事處為了解決海南抗日戰爭的軍政經費,防止日偽以法幣套換外匯,經國民政府財政部批準,發行了由瓊崖守備司令王毅、廣東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吳道南(后為丘岳宋,二人均為海南籍將領)簽發的廣東省銀行“瓊崖區流通券”(見圖10),面額包括貳角、壹圓、伍圓三種。[[21]]因券面簽名“王毅”二字較大,容易識別,商民又將這種紙幣稱為“王毅紙”。1942年7月,國民政府財政部實施《統一發行辦法》,將貨幣發行權集中于中央銀行,過去在海南發行的各種紙幣名義上都要停止流通,但實際上在市面仍然收付。抗日戰爭勝利后,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嚴重貶值,不得不通過發行大面額的“關金券”來應對,但幣制已壞,無力回天。 從北伐戰爭勝利到抗日戰爭勝利,國民黨政府的中央銀行、各國家銀行和廣東省銀行均在海南發行紙幣。日本侵略海南后,也發行了多種偽紙幣。這一時期在海南流通的紙幣超過10種。具體情況如下: 表2國民黨統治時期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
四、解放戰爭時期 1946年,蔣介石軍隊在美國的支持下首先發動對解放區的進攻,這標志著中國內戰的全面爆發。為了發動反共反人民的內戰,國民黨反動派濫發紙幣,從人民那里盤剝戰爭經費,導致國統區物價飛漲,貨幣貶值,法幣儼然已成廢紙。鑒于法幣的信用完全喪失,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政府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和《發行金圓券辦法》,由中央銀行發行“金圓券”,按壹圓折合法幣三百萬圓收兌法幣。海口中央銀行規定在8月23日到11月10日期間收回所有法幣,并強制收兌商民手中的金、銀、銀元和外幣。但金圓券發行不到3個月再度貶值,海口中央銀行不得不發行拾萬、伍拾萬的大鈔來應對。對于金圓券,海南商民大多抵制。1949年5月,南京國民黨政府垮臺后遷往廣州,海南境內商民“均以銀元、銅元及外幣支付,對于金圓券不論大小一律拒絕使用”[[22]]。同年7月,代總統李宗仁簽發《銀元及銀元兌換券發行辦法》,海口中央銀行以“銀元券”壹圓兌付“金圓券”伍億圓,收回銷毀2442.6億圓“金圓券”。這場“金圓券鬧劇”才算落幕,但它給海南人民帶來的損失卻是無法估量的。李宗仁政府發行的銀元券在海南的流通額約為8萬元左右,[[23]]面額有壹圓、伍圓、拾圓三種,券面有“廣州”二字。國民黨敗象已定,“銀元券”也難以流通,海南解放后成為廢紙。 1949年,眼看李宗仁政府及其“銀元券”難以為繼,國民黨遜政府海南特別行政區長官公署長官陳濟棠提出所謂“經濟新生”的口號,以“銀元百余萬元之敵偽產業”作基金,組建海南銀行。[[24]]海南銀行計劃發行“銀圓兌現券”(見圖11)520萬元,[[25]]面額包括貳分、伍分、貳角、伍角、壹圓、伍圓、拾圓七種,但后兩種未及發行海南既獲解放。 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反動派茍延殘喘,其中央銀行在海南發行了2種紙幣,而海南地方銀行也發行了1種紙幣。具體情況如下: 表3解放戰爭時期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
五、結語 1950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海南。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海南島分行成立,人民幣開始在海南流通,結束了海南金融混亂的局面,為海南經濟社會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回顧民國時期海南的主要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我們看到:一方面,在國民革命時期,海南的一些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為籌集革命經費、發展經濟、保護商民財產做出了積極貢獻;另一方面,在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治時期和日本侵略者殖民時期,海南的一些銀行及其發行的紙幣又成為他們謀取私利、剝削人民的工具。總的來說,民國時期海南的金融混亂,給海南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有統一的銀行、統一的貨幣、穩定的幣值、規范的幣制才能更好地發展經濟、造福百姓。海南解放以后,政治和經濟之所以能比較迅速地穩定和發展起來,新中國的中央銀行制度和人民幣制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 參考文獻 [[1]] 鄧警亞:《辛亥革命廣東獨立傳信錄》,載《辛亥革命回憶錄》,第二集,文史資料出版社1961年版,第334頁。 [[2]] 梁秉樞:《辛亥革命前后瓊崖革命黨人的活動》,載《辛亥革命回憶錄》,第二集,第405頁。 [[3]] Neil Shafer,George S.Cuhaj.Standard Catalog of World Paper Money1368-1960. 2003.(尼爾·謝弗、喬治·S·古哈:《世界紙幣標準目錄(1368—1960)》(第二卷),克勞斯出版公司2003 年版,第214頁)。 [[4]] 廣東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廣東省志·金融志》,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頁。 [[5]] 海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海南省志·金融志》,南海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54頁。 [[6]] 海口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海口市志》,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第68頁。 [[7]] 《海南省志·金融志》,第54頁。 [[8]] 《世界紙幣標準目錄(1368—1960)》(第二卷),第221頁。 [[9]] 徐楓、趙隆業編著:《中國商業紙幣圖錄》,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89頁。 [[10]] 《海口市志》,第69頁。 [[11]] 《海南省志·金融志》,第19頁。 [[12]] 南京金融志編撰委員會編:《民國時期南京官辦銀行——南京金融志資料專輯(一)》,1994年,第1頁。 [[13]] 《廣東省志·金融志》,第69頁。 [[14]] 《海南省志·金融志》,第19頁。 [[15]] 陳濟棠:《陳濟棠自傳稿》,臺灣傳記文學出版社1974年版,第42頁。 [[16]] 《海南省志·金融志》,第19頁。 [[17]] 《民國時期南京官辦銀行——南京金融志資料專輯(一)》,第7~8頁。 [[18]] 王小龍:《略論近代以來印有漢字的外國紙幣》,載《內蒙古金融研究·錢幣增刊》2011年第3、4期合刊,第84頁。 [[19]] 張新知:《日本橫濱正金銀行及其在中國發行的紙幣》,載《內蒙古金融研究·錢幣增刊》2011年第3、4期合刊,第54頁。 [[20]] 《海口市志》,第68頁。 [[21]] 《海南省志·金融志》,第20頁。 [[22]] 《海南銀行卷宗》,第99號,海南檔案館藏。 [[23]] 《海南省志·金融志》,第20頁。 [[24]] 《陳濟棠自傳稿》,第80頁。 [[25]] 《海南省志·金融志》,第20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