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鑄行銀元考(周祥) |
發布日期:11-02-17 08:23:00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www.ccbczpx.com 作者:周祥 |
江將軍恩澤電:“北洋解到長蘆鹽課銀九千兩,遵照奏案,代尊處鑄成大小銀元,可否由鄂搭解天津,由尊處派員至津迎解?候示即解。鹽。” ③
光緒二十二年七月十五日恩澤回電云:“代鑄銀元心感實深,由津走領,固甚便捷,惟向例江省協餉必由盛京戶部匯發,此次能照舊飭解盛京,自免別議,否則即派員赴津迎領,下次請照舊如何?商之。澤。鹽。” ④ 光緒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張之洞再致電恩澤:“鹽電悉。鄂局代鑄銀元,系直隸、閩、皖協濟尊處之款。向雖由各省解盛京,然非湖北應解之項。如由鄂解盛京,費無出,又未便解還各原省,致多浮費周折。此次創辦,姑先由津轉解較為適中簡捷,其礙難照舊之處,尚祈鑒諒。至此后如何方為長策,擬請尊處函商原協各省酌辦示復,以便遵照。……。嘯。” ⑤ 光緒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恩澤回復張之洞曰:“嘯電悉。鄂局代鑄銀元事,本創始,與應解協餉不同。由津轉解,實為簡捷。倘盛京戶部如有后言,應由敝處自便函請,原協各省似可暫緩。澤。箇。”⑥ 由上來往電文,可以進一步獲悉湖北和黑龍江兩省為代鑄好的銀元運到何處交接,曾有過一番討論,最終確定由湖北將鑄好的大小銀元解到天津后,由黑龍江派員迎接。 以上黑龍江將軍恩澤和增祺的奏折和張之洞與恩澤之間的來往電文,是目前所見有關黑龍江省鑄造銀元事宜最早的史料了。由此,也可以這么認為,黑龍江行用銀元的時間應該不會早于光緒二十二年七月。 直到光緒二十四年(1898),黑龍江所發行的銀元依然由湖北代鑄的,這可由黑龍江將軍恩澤光緒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的奏折為證 :⑦ “竊奴才前因各城制錢奇絀,軍民交困,生計日艱,當將直隸長蘆、福建、安徽應解黑龍江丙申年官兵俸餉七萬九千兩,奏蒙俞允,改解湖北銀元局代鑄銀元。除福建應解銀二萬兩刻仍未解外,期于直隸等省撥解銀五萬九千兩,均交鄂局如數鑄造,并皆隨時派員領回散放兵餉。色優平足商賈稱便,因之錢法頗覺疏通。惟前鑄五萬余兩之銀元為數無多,江省地面遼闊,實屬不敷周轉。奴才現擬購置機器自行鼓鑄,惟非一時所能濟用。因查福建應解丁酉年協餉銀三萬兩,安徽應解丁酉年協餉銀一萬五千六百三十兩六錢五分,刻尚未準報解。合無仰懇天恩,飭下戶部轉咨閩、浙、安徽各省督撫,迅速應撥黑龍江省丁酉年并福建欠解丙申年協餉銀兩,務即一并提前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