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老鳳祥、豫園商城等上海主要金店負責人因涉嫌價格壟斷被國家發改委調查,理由是協會要求上海地區金店的價格不得超過協會約定的中間價的正負2%或正負3%。行業協會這種限定價格的做法是行業自律行為,還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壟斷行為?[color=navy][/color]
隨著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老鳳祥、豫園商城等上海主要金店負責人因涉嫌價格壟斷被國家發改委調查的新聞傳出,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就陷入了輿論漩渦,在上海市黃金飾品零售行業運行多年的“價格自律規則”也因此被置于鎂光燈下。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發改委此次調查主要針對的是《上海黃金飾品行業黃金、鉑金飾品價格自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該《細則》由老鳳祥等企業所在的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牽頭制定,并要求上海地區金店在對所售黃金、鉑金產品進行定價時,均不許超過協會所約定“中間價”的正負2%或正負3%。
消費者不免質疑,所謂的價格自律,到底是行業協會規范市場的無奈之舉,還是其為會員企業謀求利潤有意為之的托詞?
有媒體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稱,目前已有部分被調查企業已提交情況說明和《自認報告》的方式,承認價格壟斷。如果發改委最終認定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相關企業存在壟斷行為,失去了行業自律價“護佑”的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又將會面臨什么樣的未來?
早有爭議的“行業自律”
法治周末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其實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自律價”的歷史可以追溯到2001年。
當年4月,我國宣布取消黃金“統購統配”的計劃管理體制。同年8月1日,國家放開黃金飾品零售價格管制。當時,全國各地黃金飾品企業之間就開始打起價格戰。在這樣的背景下,2001年8月6日,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和上海寶玉石協會召集了包括老鳳祥、老廟黃金、亞一金店等在內的13家主要會員單位,擬定了行業自律價。
該行業自律價一經公布,就引來了上海市物價局的關注和質疑。2001年12月,上海物價局依據價格法認定上述13家黃金飾品企業制定黃金“行業自律價”的行為屬于“價格聯盟”,并對其開出了行政警告處罰決定書,要求立即停止執行最低基準價。
不過,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認為,在國家放開黃金飾品零售價格的背景下,行業協會確定“行業自律價”旨在規范市場,且成功地制止了企業間低價競銷、惡性競爭的價格戰。
2002年1月,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受13家受罰企業的委托,就該處罰決定向上海市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