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黃金”并非銅錢 西漢歷次幣改為何均不涉及 |
發布日期:09-10-27 08:37:27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社科院網站 作者: |
貨幣的黃金與金屬鑄幣銅錢有著顯著的區別。漢代的銅錢是經過國家法定證明而具有固定的重量和成色。固定的重量,就需要有固定的形狀來體現,即園形方孔。人們在使用錢幣時,不必再先考慮貨幣的重量是多少,而只須計算貨幣的數量就可進行商品交換。漢代的黃金貨幣,雖然具有比較固定的餅塊狀形制,每塊重量大致在1斤左右,但沒有固定的標準重量,大小不一,重量不等,實際上仍然是一種自然的金屬鑄塊。人們在使用黃金貨幣時,既要知道貨幣的重量,又要鑒定黃金的成色與真偽,在交換中有很多不便之處。因此,漢代的黃金貨幣還沒有完全脫離原始的物品貨幣形態,在交換過程中,一方面可以作為貨幣的形式出現,另一方面又作為物品所具有的使用價值而進行交換。
漢代的黃金貨幣由于處在貨幣發展史中的物品貨幣階段,因而與處于金屬鑄幣階段的銅錢,產生了許多不協調的關系,從而呈現出一些奇特的現象。 (一)終西漢一代,黃金貨幣與銅錢之間沒有法定的比價。 秦始皇統一貨幣與漢高祖頒行莢錢時,規定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但沒有明確規定黃金上幣與銅錢下幣之間的法定比價是多少。這不是偶而的疏忽。按照常理,在一個社會里,同時通行兩種貨幣,二者之間必須有一個比價,否則彼此之間無法互換。從西漢人對貨幣的認識程度來看,這一點也是十分清楚的。例如漢武帝更造白金、皮幣時,就曾明文規定與銅錢的比價。當時規定,皮幣值銅錢四十萬,白金龍、馬、龜幣分別值銅錢三千、五百、三百。又如王莽居攝時更造大錢、錯刀、契刀,也都對銅錢各有不同的比價,以后王莽又實行"寶貨"制,對二十八品之間的多種貨幣也規定了一定的比價。可見,多種貨幣的流通,它們之間必須有一個法定的比價,這已成為西漢人對貨幣的共識。但是,終西漢一代,在文獻資料中始終找不到有關黃金與銅錢的法定比價。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十分奇特的現象。 目前史學界比較流行的一種說法是"黃金一斤值萬錢"說。這主要是受王莽貨幣改制的影響。王莽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實行"五物六名二十八品"寶貨制,其中規定黃金一斤值錢一萬。此后,晉灼、顏師古各家注釋都以此推論到西漢一代,認為西漢黃金貨幣與銅錢的法定比價也是這樣。其實,這是莫大的誤會,因為王莽所規定的法定比價,是不能當作西漢一代黃金與銅錢法定比價的。 眾所周知,王莽規定的黃金一斤值錢一萬,指的是當時的"小錢"。《漢書・食貨志》載:"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這種"小錢"僅重一銖。而西漢一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