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第一案引發討論 |
對銀行的質疑聲占多數 質疑1 銀行的漏洞憑啥讓客戶擔責? 一位網友稱,所謂系統的錯,也就是銀行自身的錯,為什么要客戶承擔?“人家掛單委托,當然可以掛低于現價委托,只要有人愿意跟他成交,那就是合約。既然銀行認為人家掛的是低價、不合理的價格,你為啥還給他成交?成交了就是合同了,你還賴賬,這完全是違反合約。至于銀行認為是系統漏洞,自動成交的,那銀行也應該承擔自己失誤的責任,要為自己的系統漏洞買單。 一位網友認為:“法院這是在支持銀行犯錯誤!我們應該提倡為自身的錯誤買單,銀行工作沒有做好可以以這種形式保護自身,那他們還會進步嗎?” 另外一位網友表示,銀行自己的系統有漏洞為什么要讓用戶來承擔責任?難道每個用戶在使用銀行的系統前,都要學習個幾十年的系統方面的東西,先判別銀行的系統有沒有問題再使用這個系統嗎? 一位網友舉了個例子稱,這其實就是一個愿買一個愿賣的事,客戶給價錢只要你答應了并已經成交了就不該反悔,好比老婆把某商品賣出去了,老公回來發現被賣出去的商品已經虧本,但你能把商品追回來嗎?銀行的系統出問題也不是客戶造成的。系統問題不應該由客戶承擔責任。 江蘇金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陳建國表示,人機對話時,只要銀行的機器接收了這個委托價格,那么合同關系就成立了,那么客戶通過這個委托獲得的利益就應該是客戶的,而不是不當得利。所謂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依據而獲得的利益。陳律師表示,此案的關鍵點就是看這個交易規則是否合法,銀行是否向社會公示過?即使此案被判不當得利,那么責任也不全在客戶一方,銀行也有責任。 質疑2 如果客戶賠錢了銀行會還錢嗎? 很多網友提出同樣一個疑問,那就是客戶賺錢了,銀行說是系統漏洞,但是如果客戶通過這個系統交易虧錢了,那么銀行是否會賠償給客戶呢? “這事是銀行的錯誤,銀行應當自食其果,而不應當讓顧客承擔。如果還是這個系統錯誤,顧客受損了,不知銀行是否賠償?” “請問銀行:你說你的系統有問題,人家掙了錢不給人家,我支持你。那有人用你這個系統賠了錢,你還給人家了嗎?”“不知道因銀行失誤而讓人虧了2100萬,銀行會不會賠呢?肯定不會,他會說責任自負。” 有網友表示,既然客戶贏了要沒收所得,那么,在這過程中虧了的客戶,也有權向銀行索賠。 質疑3 銀行在判決前能劃走這筆錢么? “在法院判決以前,銀行能隨意把我們的錢劃走,這應該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