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金1個月 1萬剩800 |
發布日期:10-03-15 08:53:02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岳辰樺 陳春林 |
該行違反約定。維權難點在于:如該承諾無書面證據且該行工作人員與該行皆否認,石女士可能面臨舉證困難窘境。以后有類似情況,最好有書面承諾且加蓋銀行公章,以便將來有糾紛時順利維權。 例評 基金轉換竟被收異地手續費 銀行收費問題可向銀監局投訴 【案例】南京戴先生在某銀行辦理某基金轉托管業務,銀行要求戴先生支付20元手續費,但在最后的收據上顯示該手續費為異地手續費。戴先生納悶,他的基金賬戶、信息除了身份證都是南京本地的,為何要收取異地手續費。即使是因為身份證是外地的,基金、銀行都沒有明確的提前告知需要收取手續費。 隨后戴先生詢問了基金公司和該銀行,獲知可能是當初銀行和基金公司簽訂的協議內有需要收費的說明條例。而在實際操作中,只有當消費者去銀行辦理業務時,操作員選取該基金才會出現需要收取手續費的提示。戴先生認為,銀行和基金公司應該做得更透明,讓消費者消費得明明白白。 點評:宋一欣認為銀行與基金的這種做法并不恰當,基金轉托管業務的收費辦法也存在問題,投資者應當向銀監部門投訴。劉國華認為,如當初銀行和基金公司簽訂的協議內有需要收費的說明條例,銀行和基金公司應該向消費者明示,而不能以所謂的內部規定向消費者亂收費,讓消費者消費得明明白白。 輕信炒股廣告被騙1280元錢 可約其他人集體向公安部門報案 【案例】南京退休張先生在一家網站看到炒股廣告,說跟著他們的專家炒股能賺很多錢,按捺不住誘惑,按照上面的電話打了過去,對方讓他匯去1280元錢,本來他也是有警惕性的,擔心對方是騙子,但看他們只要1280元錢,不是很多,心想如果是騙子也不會就騙這么少吧,這1000多塊錢一個漲停就賺回來了,于是匯去了1280元,沒想到匯去后,對方又要求再交一筆保證金,張先生不答應,要求對方把1280元錢還給他,但對方從此電話就打不通了。最近,張先生又在其他的網站上看到這個騙子登的炒股廣告,他該如何要回自己的1280元錢? 點評:宋一欣認為,這絕對是一個騙局,類似案例很多。張先生應當及時向證監監管部門投訴,向公安機關舉報,追回損失。同時,今后不要輕信炒股廣告,自己作出投資判斷。 劉國華表示,目前江蘇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為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張先生個人被騙的金額尚達不到刑事立案的標準,但構成治安案件,張先生可向該機構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工商或證監等部門投訴舉報;也可聯合其他受害者,在總受騙金額達到3000元以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