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地下炒金公司 |
發布日期:10-01-13 14:17:20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上海金融報 作者:朱黎霞 |
綜觀地下炒金的幾個大案,其中的爭議均涉及到地下炒金或曰非法地下黃金交易中的交易關系,如何正確處理其中的法律關系,關鍵在于正確認識地下黃金交易中的各個主體,并對各個主體在地下黃金交易中的地位進行充分識別 近幾年來,我國場外黃金市場相繼曝出多起影響巨大的非法地下黃金交易案件,地下炒金的兇猛態勢引起黃金和期貨市場強烈反響。其中,2008年末的特大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浙江世紀黃金制品有限公司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其非法黃金期貨經營交易額高達近600億元。這起號稱中國最大黃金期貨非法經營的世紀黃金案已由杭州上城區法院宣告一審判決。據了解,目前全國約有7000家公司非法從事黃金期貨交易。 目前存在的地下炒金公司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自稱是香港、倫敦等黃金交易市場會員駐內地的分公司或辦事處,讓投資者開戶,通過把資金匯到境外的平臺來從事將資金放大50至200倍或者更高比例的保證金黃金交易,并往往稱之為倫敦金交易。或者這些公司的確與某些國際期貨經紀公司合作,由這些期貨經紀公司替國內機構或個人在國際市場上開立各種名義賬戶,提供電子交易系統,用于炒作包括紐約黃金市場、香港黃金市場、倫敦黃金市場在內的全球主要黃金市場的黃金衍生品種,并向投資者宣稱其黃金價格"實時反映"倫敦市場的黃金價格。這類交易的杠桿比例較大,風險很難控制,投資者虧損的機會遠大于盈利的機會,再加上有些公司為了賺取大量傭金,經常以指導為名,讓客戶頻繁操作,使客戶蒙受巨大損失。 事實上,"倫敦金"屬于境外投資品種,國內并沒有開放倫敦金交易,這些機構使用自己的電子交易系統,采用倫敦金報價成交方式蠱惑投資者進行投資,而這些機構本身一般只是幾個人的小公司,掛在某個大公司名下,假借倫敦金交易之名套取投資者資金,一旦出現虧損,投資者的錢就很難收回。另一方面,就算有些地下炒金公司的確與某些國際期貨經紀公司合作,其宣稱的黃金價格"實時反映"倫敦市場的黃金價格也頗受懷疑。投資者一旦遭受虧損后,通常無法舉證其資金的確參與了境外黃金市場的交易,實難達到取回資金的目的。筆者認為,如果地下炒金公司涉及到"假境外交易",即未進行境外交易而私自侵吞財產,則投資者可以不當得利之訴要求返回原始投資資金。當然,地下炒金公司假境外交易,牽涉詐騙,有可能被判定為非法經營罪,這是刑法層面的問題。 第二,自稱是上海黃金交易所二級平臺或境外某黃金公司中國分公司,這類公司通常自己設立交易平臺,提供黃金交易服務,要求投資者在指定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