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金1個月 1萬剩800 |
發布日期:10-03-15 08:53:02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岳辰樺 陳春林 |
“輕信境外炒金機構,讓我一個月幾乎將1萬美元虧光了,希望你們能指點我該如何討回損失。”壹財經3·15上周二征集投資者“苦”事以來,得到了廣大投資者的熱烈響應,數十位投資者打來電話,向我們傾訴投資中遭遇的“苦事”,我們請壹財經兩位維權律師——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一欣和廣東威戈律師事務所劉國華一一給出了維權建議。 例評 1萬美元一個多月炒金只剩800 境外炒金違法,可舉報 【案例】上海司先生從去年七八月份起每天接到同一電話,對方稱自己是總部位于香港的某金融集團上海工作人員,一直說投資黃金的各種好處,比如在他們這炒金,漲可以賺錢,跌也可賺錢,試圖說服司先生投資。經不住工作人員幾個月的推銷“洗腦”,司先生在去年11月6號正式與該公司簽訂了投資合同。 “在簽訂合同前,該公司還提出每年返還10%投資金額的優惠活動,而當合同簽訂后,其又稱優惠活動已經結束,我無法獲得此優惠。”司先生表示,由于自己夢想著賺大錢,對公司出爾反爾也沒在意,而是按照公司要求一次性投入了1萬美元,投資期間的所有操作運營由該公司的一位操作員完成。 投資期間,操作員也常與司先生聯系,匯報當天情況。有時候司先生要求去該公司看看,但公司要求一定要提前預約,并且只安排他與操作員單獨見面。所以,在投資期間司先生在其代表處內從未見到其他顧客,他認為這是公司故意為之,不讓顧客間有碰面的機會。 司先生隱隱覺得有點不對勁,果然,在合同簽訂后一個多月時間里,司先生的1萬美元持續虧損,直至賬戶內只剩6000元人民幣時,相當于800多美元,也就是說,僅僅一個多月的時間,司先生的資金就虧了92%。而此時對方卻表示,司先生剩下的資金過少無法繼續操作,要求司先生再次投入資金。司先生認為這里面有蹊蹺,沒有繼續投入資金,賬戶中的6000元人民幣也未取出。他告訴記者:目前該公司還在上海繼續運營,自己該如何維權? 點評:劉國華律師表示,目前國內只有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有資格開展黃金現貨及期貨交易,他們都是采用人民幣交易的,因此只要其交易平臺不是這兩家交易所的公司,黃金業務肯定不規范。司先生在這家公司是用美元進行投資,所以應該是從事境外炒金業務。目前,參與境外金融交易需要得到有關部門批準,沒有得到批文的境外機構所進行的黃金交易均屬于非法。建議司先生通過網絡或者電話途徑到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官方網站查這家公司的注冊信息,如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