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商報?收藏拍賣導報 | 作者:劉 征
左圖:會昌開元背昌。 中圖:會昌開元背京。 右圖:會昌開元背左宣。
從唐武宗李炎會昌五年(845年)至會昌六年,曾鑄行錢背紀年(我國最早的錢背紀年錢)又紀地、錢形不一、錢文不精、錢質粗劣且版別繁雜的錢,其行期短,鑄量大,紀地多,分布廣,它即是“會昌開元通寶”錢。這種錢背文鑄有揚州紀年的“昌”字、長安京兆府紀局的“京”字、湖北荊州紀地的“荊”字等23種錢文。今傳世與出土頗豐,市場價格不高,收藏此錢的人較多。有人說它們是“佛的化身”,不無道理,此錢來歷的確與興佛、鑄佛、毀佛有關。
佛教自東漢傳入我國,至唐代,興佛較盛。對皇權而言,傳佛可迷惑百姓、維護統治,但卻勞民傷財,造成土地和賦稅減少。如武則天役使數萬人做“明堂”,造其大佛從坑而立,自云下而出;唐中宗大造佛寺,務取華麗,耗資巨萬;唐代宗興建“金閣寺”于五臺山,鑄銅涂金以為瓦,所費不可勝計。“安史之亂”使盛唐轉衰,府庫空虛。割據與兼并又使階級矛盾復雜尖銳,形成朝廷瘋狂斂財,地方官商豪取暴利和百姓被迫離鄉,“餓死者相枕于道”的格局。如肅宗乾元年間,鑄“乾元重寶”一當十和一當五十兩種紀值虛錢,與“開元通寶”錢并用。由于三種錢存在幣差,與市價及人們承受能力不相吻合,故出現“米斗至七千”、“錢輕貨重”的混亂現象;而到了唐德宗實行“兩稅法”后,則又形成“百斗(米)至百錢”、“錢重貨輕”的趨勢。期間,政府從中橫征暴斂賦稅,地方豪強乘機“積錢以逐輕重”。錢輕時,開庫毀錢,興佛鑄佛。錢重時,不惜萬金買官置地放高利貸……竭力積錢于追逐功名利祿之中。如長安京城大商人王酒胡出錢30萬貫,修朱雀門,建安國寺,皇帝詔命:能捐1000貫錢者,可撞佛鐘一下,只見“王酒胡半醉入來,徑上鐘樓,連敲百聲,遂入西市運錢10萬貫進寺”。又如,唐穆宗時,江陵(荊州)富商郭七朗輸錢數百萬,買到橫州刺史的官做。
840年,唐武宗即位,以李德裕為相,貶牛僧儒等人,抑制宦官勢力。又會昌三年殺劉稹,打擊藩鎮割據勢力。會昌五年,詔陳佛教之弊,毀寺(官賜匾額者)4600余區,毀招提、蘭若(私造佛寺)4000余區,還俗僧尼26萬余,收良田數千萬頃,釋放奴婢15萬人,史稱“會昌滅佛”。
毀佛與鑄錢有何關系?安史之亂后,唐朝采銅冶煉業正值恢復期,采銅量不高,產出的銅礦多用于造佛器,很少一部分用于鑄錢。又因鑄錢費用往往高于錢價一倍,加之官僚、地主、商人積錢之風極盛,以致通貨不暢,市面現錢減少。因而唐憲宗下詔:富家積錢過500貫者處死刑,王公大臣積錢受重刑,錢沒入官。但禁令行不通。唐文宗時,又下令富家積七千緡,余錢送市上流通,結果仍行不通。在積錢禁令屢禁不止、銅源不足的背景下,唐武宗只得廢減全國各宗教,將其銅像鐘磬等全部銷毀。各州縣得到大量銅材后,又令各地按開元通寶錢樣就地自鑄州錢(即22種會昌開元通寶錢),與朝廷京錢(即開元通寶背京紀地錢)并用,行使于當時社會。要改變錢重貨輕的積弊,或許這一創舉是較為有效的。會昌開元通寶錢的鑄行,并不在于其幣質、鑄工、錢文有多粗糙,它們的經濟作用遠比其錢幣本身的價值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