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紙幣收藏的隊伍越來越大,尤其是收藏現代的人民幣人數與日俱增。收藏之前先要明確紙幣范圍,不能把帶有面值的紙質品均當作紙幣來收藏。
什么是紙幣?"一指由國家發行,強制通用的貨幣符號","用紙印制的貨幣符號的通稱",均強調是貨幣的符號,它本身沒有價值,但可以代替足值的貨幣在市場上交易流通。
民國四年十月二十日北洋政府在取締紙幣條例中寫道,"凡印刷或繕寫之紙票,數目成整,不帶支取人名及支付日期。憑票兌換銀兩、銀、銅、制錢者,本條例概認為紙幣",更具體地限定了紙幣的范圍。
現還有稱為"鈔票"的,它僅是紙幣中的一種,即通常所指的在市場上可以流通的紙質貨幣。紙幣和鈔票不是同義語。
從收藏的角度出發紙幣應包括以下的范圍:
1.流通券和樣本票。流通券是政府明令允許發行的流通貨幣,上有面值,可以作為支付手段并允許在市場上流通,其中可以兌換金屬貨幣的稱兌換券,例如民國元年中國銀行的紙幣上就直接印為"中國銀行兌換券"。民國二十四年進行貨幣改革,實行法幣政策。當時流通的貨幣稱為法幣,即"在法律上付予流通權力的貨幣",法幣不能兌現。有少數紙幣還直接印有"法幣"兩字。除此之外關金券、金券以及解放后的人民幣均歸為流通券這一大的范疇。樣本票是政府在發行某種紙幣時,相應地發行一批與流通券一樣圖案、面值的樣本票,用來給使用部門對照、辨偽。它沒有價值,不能在市場上流通,因此樣本票都是真票,而流通券則可能由偽造者造假。所以當流通券中出現假票時,首先應和樣本票進行對照。
2.本票和流通本票。通常本票都是銀行之間作為劃款支付的憑證。但在舊中國也由銀行發行過定額本票,作為大額票據在市場上流通。例如中央銀行重慶分行曾發行過金券1000萬元定額本票,東北九省流通券有1億8000萬元定額本票等,有一些省由于輔幣缺乏,也以銀行名義發行小額本票,如甘肅省銀行發行金券500元小額本票。
3.代用券。有的稱代價券、工資券、乘車券、購貨券等都是低面值的紙幣,是為了找零的需要,或臨時解決地方上貨幣周轉困難,而由私人店鋪、公司等發行。如上海在日寇占領期間,曾由商店、工廠、公司等發行許多1角以下的代價券,在市面上代替現金用來找零。大的公司、商店如大新公司、新新公司、大世界信譽好,就單獨發行代價券,而小的商店則聯合起來,發行聯合代券,其數量已無法統計。
5.債券和期票。債券一般是不能流通的,但一些債券如東北黑龍江廣信公司發行的周年四厘債券,類似鈔票可以流通并且照付利息。又如遼寧民眾救國會軍用流通債券,在紙幣上明確地表明是債券。期票是只能到期支付,不計利息。我國在1961-1962年期間,因經濟發生困難,由各省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期票,規定一年后到期才能支付。
以上各種在收藏中,均可當作紙幣,但范圍不應再擴大,例如當今有些單位內部發行經費券、廠票以及食堂的飯票,均印有面值并可在本單位內部流通,有的印刷質量很高,圖案美觀,如把這些也當作紙幣來收藏,則是混淆了紙幣的含義并且擴大其范圍。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2007-1-14 20:54:02編輯過][/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