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商與地方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矛盾越來越公開,越來越表面,一切緣于利益協調機制的匱乏。
房地產商的憤怒,因為兩會期間的一份提案公開化。這份名為《減少政府收費環節遏制房價上漲》的提案由全國政協委員王超斌提交、九名代表附議。從這份提案的題目可知,提案意在為房地產商推動房價上漲的定論翻案,指責政府高昂的收費導致房價上漲。作為地方政府官員代表陜西省銅川市副市長任勇,也許是在記者的逼問下作出謹慎回應,指出“本地好像并不存在亂收費現象”,“說政府從中撈好處,有點瞎胡說”。
作為暴利行業,房地產的利益之繩上既拴著開發商、炒房者,也拴著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官員。我們無法否認地方政府掌握著土地資源,掌握著土地定價權,和各種稅費的征收權;我們同樣無法否認,開發商曾經擁有不愿公開的暴利,一些坐擁巨資的開發商常掛在欠稅榜單上。站在第三者的立場,我們既不會認為開發商代表的提案無懈可擊,也不會否認地方政府從中獲利的事實。地方政府與開方商的表態,都是利益中人的一面之詞,按照最簡單的推論,單邊證據不足采信。
在房價上升期,竄升的成本由購房者承擔,利益中人相安無事;一旦面臨巨大壓力,樓市信心不穩房價在局部地區下降,長期積累的矛盾就如長期郁積的火山找到了爆發口。近兩年,不止一個知名開發商甚至建設部門的人士暗示,房價高緣于地價高,而國土資源部不止一次澄清地價與房價關系不大,推出的土地面積夠市場所需。此次則是房地產開發商代表與地方政府之間矛盾公開,而且是在兩會層面,規格夠高。
房地產癥狀如此嚴重,說明房地產市場的信息鏈與利益鏈出現腸梗阻,房地產市場的組織與管理架構并不牢固。我們必須重新整合目前這一組織,同時通過獨立的中介機構對房地產市場作出接近事實的評判。由于地方政府深陷房地產利益漩渦,已經不適合擔當此任。
首先,改變房地產信息發布弊端,信息的公開與透明是市場合理定價的前提。很可惜,一些可資參考的信息發布平臺被地方政府以各種借口關閉,房價成本是商業秘密不能公布,而公開的發布平臺存在將所有數據一鍋煮的現象,不分區域、不分地段,不分房子品質種類——結果可想而知,一方是姑且發之,另一方姑且看之,導致調控措施同樣無法精準同位,只能憑感情而不是科學與經濟理性對房地產業的未來作出長遠規則。現在應該由符合信息發布資質的中介機構,公開、及時地發布房地產的分類信息,使消費者可以得到一手的真實資料,破解房價謎團,讓房地產隱性成本無可遁形。
第二,厘清政府與房地產商之間的利益構成,至于購房者,有借貸成本與高昂的所得稅加以約束。
政府的房地產稅費亟待清理,尤其是王超斌委員所說的不可預見費等龐大收費在預算外的黑幕里運行,這一積弊不除,房地產市場無論漲跌,難脫市場病態。具體措施包括,政府的土地稅費與土地拍賣收入必須納入公開財政預算,受到審計部門的嚴格審計,按照現行規則嚴格專款專用制度,房地產收費用于住房保障;按照地方政府收支缺口,決定房地產稅收的高低,為將來征收物業稅打下基礎;同時,堅決、無條件地取消所有不合理的收費,使市場恢復明確的預期。對房地產商采取嚴格的法律約束政策,欠稅不納者采取市場禁入制度,產品質量不合格損害消費者的開發商給予低等信譽評級,使之在市場喪失容身之地,由此培育房地產的信用市場。
政策的出發點在于明確責權利,厘清責任,使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各擔各責,按照市場定價,與公共收支平衡法,各自獲得屬于自己的合理收益,改變房地產商、地方政府、稅收部門與土地規劃管理部門、央行、甚至未婚女性成為高房價顛倒是罪魁的可笑局面。
從信息的公開來看,房地產商與地方政府利益取向不一致是件好事,起碼掀開了鐵幕一角,讓我們聞到了暴利與預算外收入種種陳腐的氣息,房地產市場徹底改革的希望孕育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