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會上公布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取消了建設部,擬成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畢竟住房是全體城鄉居民都關心的大事,建設部的重設自然與“安居樂業”有著密切的關系。
傳統的建設部曾有過數次的改革與變動,但基礎都是計劃經濟的背景之下,以基本建設為重的管理部門,無法適應市場化改革之后的目標。并且不具備市場化管理的相關機構與職能,特別是缺少基本的定位,因此無法在市場化的改革中管好市場的事,甚至管不了政府自己應管的事。
1995年《房地產管理法》立法時,授權國土部與建設部管理房地產法律中各自部分。但那時尚未進行福利分房制度的徹底改革,因此分房仍占主導地位,也自然就無需建立住房社會保障體系,住房困難主要依賴于職工所在單位解決(這也是一種保障制度)。但1998年房改之后,供需兩方都被推向了市場,也逐步顯現出了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但此時的建設部機構并不具備這種職能與授權。
近幾年的房地產市場調控,建設部一直是主角,并被推到了風頭浪尖上。但建設部是炒菜無鍋、切菜無刀,土地在國土部管、投資在發改委管、金融在央行管、稅收在財政管。缺少了手段自然就只能劍走偏鋒,拼命讓市場承擔政府應承擔的責任,造成了政府的缺位與錯位。不但沒管好市場的事,也沒管好自己應管的事。調控的結果則是讓市場中的房價暴漲、怨聲不斷。直到2007年,多年的爭吵之后,建設部終于開始歸位并承擔起政府應建立住房保障體系的責任了。有了24號文件,也誕生了住房保障司。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就“安居樂業”所提出的指導原則中,最核心的大約正是“堅持正確發揮政府和市場的作用”,明確了政府的責任與市場的責任,于是也因此有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新機構。
這應是民眾的福音,應是國家更關注于民生的一種組織保障措施。要想成其事、必先利其器,以利其器方能建其偉業。至少讓民眾看到了住房已被國家當作了一件大事,并設立了專門的機構來進行管理。
政府工作報告將住房分為了兩個部分:一是政府的工作。如建立廉租房為主的保障體系和對中等收入家庭的幫助體系。二是高收入家庭的市場體系。有了專門的機構也能有利于政府做好自己應做的事情。僅僅靠市場只能解決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家庭的住房問題,不管房價如何下壓都無法解決無住房支付能力家庭的住房問題,這只能靠政府來解決。
成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不如直接叫住房部),至少讓民眾知道政府職能的歸位,讓社會看到了和諧的可能與希望。
美國也有類似的部門專管保障住房問題,但卻不管市場中的問題,市場是由市場中看不見的手來管理與調控的。但美國的住房部卻有著許多中國的建設部所不擁有的職能與利器。
如美國的住房部有獨立確定住房保障政策的職能,有超過350億美元/年的財政預算,有組織社會性市場化運行的企業的監督職能,有低息債券的發放功能,有提出住房稅收政策的建議權,還有節能、環保的減稅權,同時有貼息貼租的政策權和財權……
住房保障是個系統的工程,涉及到土地的供給、金融政策、總量與需求的控制、稅收政策的傾斜、生產力量的組織、建設標準的制定、保障標準的選擇等等內容。自然也從管理體制上與其他管理機構密切相關,有著權力和管轄范圍的重新劃定問題。
如果僅僅有這個部的機構,但缺少相配套的手段,則這個機構仍未能發揮出作用,必要的授權才能讓這個機構名副其實的運轉,并起到改變住房供給格局的作用。
有了名字、有了機構,更需要看這個大旗后面的內容與權力。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下一步改革的實質內容能否給民眾更多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