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貴金屬幣(章)的鑄造與發行(三) |
在探研近代中國銀質鑄幣有關問題時,銀質輔幣之鑄行不容忽略,銀輔幣以其鑄額巨大,流通廣泛,皆在壹圓型銀質主幣之上。所謂輔幣,系指幣值分別為庫平三錢六分,一錢四分四厘、七分二厘、三分六厘及五錢、四錢、三錢、二錢、一錢、中圓、半圓、伍角、貳角、壹角、貳毫、壹毫等幣值之銀幣。中國民間稱之為“小洋”、“銀角”、“毫洋”等。 近代中國銀質輔幣之鑄行,當以新疆地區為先,清同治末年至光緒初年,當地已普遍行用各種不同名目之小天罡銀幣。至于內地省區,則始于光緒十六年(1890年)廣東所鑄“廣東省造光緒元寶庫平三錢六分、庫平一錢四分四厘、庫平七分二厘、庫平三分六厘”。此四等輔幣之幣值、重量及自徑等,皆成其后各地鑄造銀質輔幣所循規范。在各種不同幣值之銀質輔幣中,以庫平重一錢四分四厘及庫平重七分二厘者(即貳角型與壹角型銀幣)大小適中、交易方便而為民眾樂于使用,流通最廣,為數最巨,民間習稱其“雙毫”、“單毫”。清末民初時期,中國各地貨幣流通領域中,銀質輔幣所占比重遠大于銀質主幣之現象十分普遍。尤以廣東、福建、廣西等地絕少鑄造銀質主幣,所行皆系貳角型及壹角型銀幣。據有關史料記載,民國前期,廣東以“毫洋”(即貳角型銀幣)為貨幣單位,“物價之標準,契約之締結,以及租稅之征收,均以毫洋計算”。可稱“不通用大洋(即銀質主幣)之省份”。 造成近代中國銀質輔幣發行數額巨大之根本原因在于其成色較低,鑄造盈利遠大于銀圓,因而各省競相仿鑄,漫無限制,至清代末期,即已失控。以致數量泛濫,種類紛繁,成色低劣,無法平價兌換銀圓。對此,清廷曾多次立例制止,均未奏效。民國前期,政府亦于《國幣條例》中明確厘定銀質輔幣重量、成色,且令天津造幣廠于1916年開鑄統一輔幣。但各省仍以濫鑄輔幣作為地方財政收入之重要來源,不僅毫無罷手之意,更變本加厲,鑄幣品種、數量較之清季更甚,成色、重量愈為降低,流通狀況日趨混亂。大量劣幣充斥于市,導致貶值嚴重,民眾深受其害。及至30年代,銀質輔幣才漸由銀行發行之輔幣券所替代,退出近代中國貨幣流通領域。 此外,民國初期,天津、武昌、南京、云南等造幣廠又曾先后鑄造多種鐫有其時政要人物肖像之銀質紀念幣章,此類幣章或系政府方面授意鑄造,或系各地政要自行鼓鑄,或系某些造幣廠員工戲作,品種名目甚多,竟成一時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