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金幣構成欺詐:買家終獲雙倍賠償 |
張先生沖著“國家首次全套發行國寶九龍壁9枚龍年生肖金幣,枚枚帶法定面值,枚枚是法定貨幣”的宣傳,買了兩套九龍金幣。后來發現,金幣根本不是央行發行的。張先生以欺詐為由起訴北京傳世經典藏品文化有限公司雙倍索賠。昨天,一中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認定傳世經典藏品文化有限公司構成欺詐,須雙倍賠償。 去年9月,張先生看到傳世經典藏品公司網上商城的介紹,“國家首次將‘國寶九龍壁’的九條祥龍,全套發行9枚龍年生肖金幣,枚枚帶法定面值,枚枚是法定貨幣……”于是花19998元買回兩套打算送禮。當他咨詢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金幣總公司后才得知,國寶九龍金幣根本不是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藏品公司卻表示,金幣的產品說明書標明出品方為澳大利亞皇家造幣廠,張先生沒理由認為九龍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 一審法院認為,傳世經典公司在明知國寶九龍金幣并非中國國內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發行的情況下,多次使用“國家”的主體概念進行宣傳,已經構成欺詐。一審判決后,藏品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