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狀告香港金幣公司 稱被告獲利2000萬 |
國畫大師狀告香港金幣總公司及金幣銷售公司侵權使用其《十二生肖圖》 本報訊 (記者 朱燕) 國畫大師范曾發現自己的作品上了金幣,而發行方并未取得自己的授權,他將香港金幣總公司、北京中海福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告上了市二中院。據悉這是范曾大師的首次維權訴訟。日前,法院已審結此案。 范曾稱被告獲利兩千萬 范曾稱,他于2007年11月初開始,在全國多家報紙上發現被告發布廣告,銷售依自己創作的《十二生肖圖》而生產的紀念金幣,同時,還在廣告中刊登自己將進行現場簽售活動等虛假內容。 范曾認為,兩家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權。 范曾稱,首先他未對任何人或單位授權《十二生肖圖》用于生產和銷售《十二生肖純金紀念幣》,其次,自己從不參與任何所謂的“現場簽售”活動,兩位被告發布的虛假廣告內容使他的名譽權受到損害。 范曾稱,根據廣告宣傳,其生產侵權產品的數量為5000套,銷售價格為19800元,根據紀念品行業的利潤水平約40%,二被告的獲利應超過2000萬元。 據此,范曾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侵犯著作權的產品;賠禮道歉,并賠償500萬元。 金幣銷售公司自稱受害者 庭審中,香港金幣總公司未做答辯。中海福公司辯稱,該公司確實銷售過涉案金幣,但公司也是受害人。該公司所售金幣由香港金幣總公司生產,中海福公司并不知道金幣作品未取得授權。 中海福公司稱,經核實得知香港金幣總公司曾由范曾授權銷售過一套純銀幣,但并未取得制作金幣的授權,香港金幣總公司篡改了授權。 中海福表示已停止金幣銷售,香港金幣總公司的欺詐行為致使其也損失了幾百萬,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據悉,此案將于近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