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幣騙局再追蹤 |
發布日期:09-03-27 22:23:42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CCTV 作者: |
司工作人員:“我管工廠不是這個活,比如說其他的小活。” 自始至終,這個自稱是公司法人妹妹的人不肯告訴記者任何有關金幣的事情,那么一個正常經營的公司,為什么要把自己的工商登記地址變成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樓號呢? 北京中海福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這個是在公安部門登記的17號,應該是15號,不知道怎么登記的,它就改成17號樓了。” 到底是公安部門弄亂了樓號,還是中海福文化公司故意登記一個錯誤的地址,也許只有他們心里最清楚,不過,按照工商登記的規定,公司地址變更要及時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他們為什么不及時更改呢? 在中海福公司無法找到答案的情況下,記者決定尋找鑒定證書上的另一家公司,北京飲蘭山房藝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網站,記者查詢到這家公司的地址位于北京市日壇公園,于是記者按照工商登記的地址,在日壇公園找到了這家公司。 北京飲蘭山房公司業務經理劉正:“我們這畫是我們的,他們要出就跟出書似的,需要版權,我們就授了一個版權。” 這位業務經理告訴記者,飲蘭山房公司擁有國畫大師范曾先生的新繪十二生肖圖和五牛圖的版權,而且有范曾先生的授權書,記者看到,授權書同意飲蘭山房公司使用范曾先生的新繪十二生肖圖案和五牛圖制作金、銀幣和金箔畫制品等。 那么我們再來看看這兩個制作金幣和金箔畫卷的公司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公司,生產金幣的深圳華設實業有限公司其實就是一個生產古董鐘表及電話的工藝品公司,根本沒有資格生產具有貨幣功能的紀念金幣,而生產金箔畫卷的沈陽金晨工藝禮品廠,經營范圍則是外事禮品、獎牌等產品。 沈陽金晨工藝禮品廠員工:“咱家能做的主要是獎牌類、獎狀這樣的,咱們不是可以做金箔畫嗎,我做不了,那也是我從別人家進來的。” 在采訪中,飲蘭山房公司一直認為自己是蒙在鼓里,完全是被中海福公司欺騙,對于整個事情毫不知情。 徐斗:“這確實是欺騙行為,騙子行為,這是肯定的,但是這個騙子冤有頭債有主,誰騙找誰。” 那么到底誰是這場騙局的設計者,我們來看看這份三方代理銷售協議,甲方是飲蘭山房公司,乙方是中海福公司,協議中明確寫著,《范曾戊子新繪十二生肖彩色純金幣》是甲乙雙方共同開發的產品。 徐斗:“我們之前幫助他設計,幫助那畫折子,幫著弄產品的知識產權費,這一切就在里邊,再其余的就完全跟我們沒有任何關系了,不管他加35克,再怎么著,就不知道了。” 在協議中,記者發現只有金幣的成色和重量說明,但是卻沒有金箔畫卷的重量說明,而且按照協議的內容,甲方和乙方給丙方的供貨價,由三部分組成:1、固定成本1108.05元,2、甲、乙雙方開發利潤1000元,3、按下單時的浮動金價計算出的黃金采購款。 “固定成本1108元,甲乙雙方開發利潤1000元,這就是我們甲乙雙方的,也就是說一邊500元。” 另外協議中還包括,開發票部分最高不超過進貨總數的20%,這也意味著有80%的產品存在偷逃稅行為,而廣告內容以甲、乙雙方審核通過方可的內容,則說明這些夸大廣告是經過甲乙雙方審核過的。 相關部門不聞不問,騙術大行其道 幾經周折,我們終于揭開了圍繞范曾十二生肖金幣大全套藏品設置的重重迷霧,不僅金畫卷的含金量有假,公司開具的發票有假,公司的注冊地址有假,發行方香港金幣制造有限公司也找不見蹤影。而現在浮出水面的中福海文化公司,不僅欺騙消費者,還涉嫌偷逃稅款。然而,更讓人納悶的是,騙局曝光至今已經一個星期了,這家公司卻仍然平安無事,沒有受到任何查處,并且就在消費者上門索賠的時候,這家公司還在繼續忽悠大家。 雖然涉及億元詐騙,但當遭遇消費者雙倍索賠時,他們不但拒絕了消費者的正當要求,同時,還拿出了一個折衷的方案——只退畫,不退金幣。 銷售人員:“金卷退七千,很多人他不是金來買的,他是奔著收藏,咱們金幣是沒問題,也是范增大師授權的,也是他的畫。” 在消費者的索賠中,他們忽悠消費者,范曾十二生肖假金幣升值空間巨大,那么,這是否是另一種謊言?記者又來到另一家大型的收藏市場——愛家收藏,在這里找到了最大一家專業經營金銀幣的商戶,向他咨詢范曾十二生肖假金幣的升值空間。 北京愛家國際收藏品市場商戶牛井和:“在我們內行的人當中,就是一個垃圾,在我們叫垃圾品。”
牛井和告訴記者,首先,雖然正規金幣近幾年價格都在上漲,但范曾十二生肖假金幣根本就不能和這些真金幣相提并論。 牛井和:“我們沒人去理它,也沒人去經營它,有好多人說我買了以后,值多少錢增沒增值我說我們不知道,那個廣告在報紙上登出來以后,我說那個公司又開始騙人了。” 牛井和告訴記者,范曾十二生肖假金幣在目前的專業收藏市場,根本就沒人買,雖然有不少消費者帶著假金幣前來詢價,但牛井和也只是告訴消費者,假金幣融掉之后打個戒指,也就這點價值。 牛井和:“在金幣上的畫,它根本就不值錢,只有他本人實際畫出來的一張紙上,這幅畫是值錢的。” 在藝術的名義下,造假企業也獲得了驚人的暴利,如果這樣的騙局不被揭穿,以每套34克黃金計算,騙子們可以騙到204公斤的黃金,價值4200多萬元,而這還沒有計算夸大收藏價值所帶來的利潤,而采訪中,記者注意到,范曾十二生肖假金幣并不是第一次發行,2007年假金幣就曾發行了5000套,每套價格19800元。 牛井和:“第一批金幣有人尋過價,第二批金幣也有人尋價。” 記者:“你給他報的是什么樣的價格?” 牛井和:“我當時問他你是多少錢買的,當時他說多少錢買的這個東西是不是增值了我說你永遠增不了值。” 目前,越來越多被騙的消費者紛紛要求雙倍賠償,由于范曾十二生肖假金幣沒有收藏價值,因此,涉嫌詐騙的企業也開始提出進一步的解決方案。 銷售人員:“我可以跟您考慮,把這個卷重新做一份,用那個宣紙高仿的,然后范曾大師親自蓋的章,到時候給您補一個到時候還退您七千元。” 根據《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貴金屬紀念幣也是人民幣,只能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由中國金幣總公司總經銷。牛井和告訴我們,像范曾十二生肖金幣大全套這種由商業機構私自發行紀念金幣,不但涉嫌違法,而且這類金幣沒有任何收藏價值和藝術價值。然而,就是這些掛羊頭賣狗肉的所謂藏品這些年卻生意越來越紅火。 王邦華告訴記者,涉嫌詐騙的企業,利用消費者知識的欠缺和人性的弱點,極力夸大收藏價值,同時利用媒體的公信力,大量散播虛假廣告,引誘消費者上當,現在已經形成了一種商業模式。 中國收藏家協會副秘書長王邦華:“這是借著咱們國家的重大事件,神七飛、天神六飛天這些不法公司,與香港的所謂的金幣公司,或者是金幣投資公司,制作的假的所謂的金幣。” 除了王邦華介紹的這些,記者在中國金幣總公司,也看到這樣一些假金幣,而中國金幣總公司新聞發言人王寶清告訴記者,生產假幣收藏品欺騙消費者,隱藏這巨大的利潤,正因為此,目前這類案件也越來越多。 中國金幣總公司新聞發言人王寶清:“去年公安部也是通報了,這個三起比較大的這個制帽假貴金屬紀念幣的案件,從這個近幾年來看啊,呈現一種這個多發的這樣的一個勢頭。” 而在電視廣告上,記者也看到,像這樣號稱有28.44克千足金的金牛和五牛圖,為了欺騙消費者,也提供了國家首飾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驗報告和一堆的證書。 王邦華:“基本上都是假的,為什么說它都是假的,因為沒有這樣的機構,就算有這樣的機構也不可能出這樣的證書。” 王邦華告訴記者,目前之所以騙子能夠順利實施詐騙,原因就是我們的執法環境對騙子太過于寬容。本欄目《王海打假范曾金幣》已經播出一周了,但北京中海福文化和飲蘭山房兩家企業仍然可以拒絕消費者的雙倍賠償,并正常營業,他們使用假發票涉嫌偷逃上億稅款的行為,記者聯系相關部門已經4天了,甚至沒有人問一下發票號是多少,在北京,這么寬松的造假詐騙環境,實在讓人驚訝。 王邦華:“虛假的產品要想宣傳出去,必須通過媒體來做大量的廣告,我們虛假廣告這塊應該是工商部門在管,我們的工商也往往,知道他是虛假廣告往往就是罰款,罰完款以后,就不再往下追究,今天罰款明天登,明天登了之后再罰款,罰款、刊登、刊登、罰款,就是這么樣的來宣傳下去,咱們的虛假宣傳品廣告,仍然風行天下。” 而采訪中,牛井和也告訴記者,市場環境的治理牽涉多個部門,從過去的經驗看,這些部門的工作效率很難讓人滿意,因此收藏市場、禮品市場的詐騙行為也很難在短時間內規范起來,所以他也建議消費者,不要過分相信各種媒體的宣傳,同時在自己有購買沖動的時候,最好能夠多聽聽家人和行業人士的建議,用理智戰勝貪婪。 北京愛家國際收藏品市場商戶牛井和:“如果每個消費者能夠理智一些,他可能上當的機會就少一些。” 半小時觀察:執法不能“摻假” 今天,北京中福海文化公司負責人給書畫家范曾寫了這樣一封致歉信。他在信中承認夸大金箔畫含金量,誤導了消費者,給范曾的聲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位負責人在信中透露,夸大含金量原本就是這個行業的潛規則,目的是折抵巨額的廣告費用。 這位負責人告訴了我們一個驚人的信息,原來這些年一些媒體上鋪天蓋地、不厭其煩推銷所謂收藏品、高級禮品的廣告,帶給我們的不是什么實惠,而全都是徹頭徹尾的欺詐,并且這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一個個騙局不斷地在復制和重演。 一個靠行騙來牟利的行業怎么能大行其道,越來越紅火?事實上,除了騙子們設置的重重陷阱,我們看到他們還享受到寬松的環境和很多便利的條件,不負責任的媒體為了賺取廣告費,把版面和時段變成了行騙的舞臺,質檢部門對形形色色偽造的證書視而不見,民不舉官不究,工商部門能讓虛假的公司注冊地址蒙混過關,騙子公司開具假發票也沒有受到稅務部門的追究。正是在這些或明或暗的漏洞中,這個靠蒙騙欺詐行走江湖的行當迎來了畸形的繁榮,成千上萬不明真相的消費者稀里糊涂就當了冤大頭。 而當我們對這起詐騙近億元的假金幣報道后,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還沒有一個部門過問此事,騙子公司仍安然無恙。面對這些騙子公司,我們并不缺乏法律武器,現在看來,比虛假宣傳和假冒商品更讓人擔心的是,我們在執行法律中究竟有沒有摻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