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交易所整頓的“導火索”是什么?
從以往經驗來看,當市場上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秩序時,國家政策層面的整頓是必然的。以下幾個事件是主要的導火索:
● 3月15日,央視315晚會對現在熱炒的“現貨白銀投資”進行了曝光,發現市場上很多所謂的現貨白銀投資實際上是一場對賭游戲。天津利安達、欣其益、廣東中梵、黃金之星、新天地、青島銀嶸6家公司上了黑名單。這本身就在釋放一個明確的信號:新一輪國家層面上的大規模整頓即將開始。
● 3月20日,來自全國各地的維權者聚集在天津融金匯銀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融金匯銀)上海分公司大樓,拉起橫幅維權:“騙子平臺”、“還我血汗錢”。
● 6月10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民泰貴金屬被曝出在軟件交易貴金屬時操控后臺導致用戶虧損,從全國各地趕來的數十位投資者在大智慧上海總部大樓前拉橫幅維權。
● 8月4日,數十名通過江蘇大圓銀泰貴金屬現貨電子交易市場炒現貨白銀的投資者向《大眾證券報》投訴,大圓銀泰虛假交易令這些維權投資者蒙受至少2000萬元損失。
上述事件僅是幾個比較典型的“事例”,全國各種電子交易場所中,這種“坑、蒙、拐、騙、逃”的各類違法違規事件屢屢發生。
那些年要了交易所命的文件都有哪些?
1.28號文:用3個月時間徹查各類交易所
中國證監會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2014年6月底發出《關于開展各類交易場所現場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28號文》),決定用3個月左右的時間,對各類交易場所集中開展一次現場檢查。目前,各地區的現場檢查正在進行中。
根據《28號文》規定,此次現場檢查內容是交易場所的設立審批、業務運行、內部管理是否符合《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以及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發布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重點是交易品種、交易方式、投資者人數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非法證券期貨交易。
2.38號文:痛苦的記憶
2011年11月11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因該紅頭文件為“國發【2011】38號”,業界稱之為“38號文”。由證監會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拉開序幕。
38號文規定,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準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3.301號文
2011年12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工商總局、銀監會和證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銀發〔2011〕301號),對中國當前熱情高漲的黃金交易進行規范,其中明確指出,禁止自設“黃金交易所”進行違法交易。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
那些年為啥我們能輕易落入黑平臺交易陷阱的?
熟人“作案”
古語云“人不信人,枉為人”,更何況是熟人。但可能是對熟人的過于相信,導致誤入投資陷阱。比如文章中提到的銀行客戶,其實就是相信了熟識的理財經理的介紹才“安心”投資了貴金屬產品。同時,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一些不正規的居間商也會動員其客戶拉攏更多的投資者并給予一定額度的返傭。
高收益誘惑
“高收益,高風險”,屢說不止,投資者卻并未在意,還是義無反顧地奔著高收益撞得“頭破血流”。貴金屬投資習慣于進行一系列虛假宣傳,夸大投資收益率,誘導投資者進行投資,而投資人輕信了他們的承諾,在沒有足夠專業人士幫助或者指導的情況下虧掉了本金。特別是動輒20%及以上的收益,很多高收益的投資產品都很難達到,而白銀投資這類對賭式交易,更讓高收益只是一種可能性。
不具備專業知識
其實,白銀投資交易操作相對復雜,非專業的投資者難以很好地把握,需要從數據源、匯率情況以及影響價格波動的國際市場狀況去綜合判斷貴金屬的報價。但是有一些貴金屬交易黑平臺,是某些個人或者公司私設的虛擬交易平臺,其價格不與國際行業市場接軌,而是私自設立報價規則,如按國際即時金銀價、匯率的浮動報價,投資者進行交易,資金不進入銀行三方存管賬戶,而是進入私人賬戶,整個交易后臺有專人幕后操作,最終客戶的交易只是一個數字游戲。
為啥黑平臺老出現:愛恨情仇皆是做市商惹的禍!
國內現有OTC市場存在幾個問題
1、難以有效監管。場外交易交易所多為非集中市場,交易靈活但各自分散,沒有統一的交易時間、交易規則和交易秩序,各自獨立的做市商分別通過電話和網絡進行聯系和交易。各自為戰的市場難以實施有效監管。
2、對沖機制是做市商進行風險控制的基本方式,而有些公司未設對沖通道或不規范操作,與客戶形成對賭的關系,甚至操縱盤面,形成巨大風險。
3、相當多的機構根本不具備做市商的條件,資金實力和商品庫存遠遠達不到做市的能力,自己購買一個交易系統就招攬客戶進行交易。
4、誰來監管?按照有關規定,如果純從現貨交易的角度考慮,商務部是現貨交易市場的主管單位,工商、公安、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現貨交易市場進行監管。然而,實踐中往往是,有關部門之間職權不明,監管混亂卻時有發生。
看西方:美國禁止貴金屬OTC交易
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爆發后, 市場對于金融衍生品過度杠桿化的批評日益加劇,多數投資者認為那些金融機構是造成此次經濟危機的推波助瀾者,甚至是罪魁禍首。去杠桿化、收緊金融衍生品交易規則、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呼聲此起彼伏。
2010年6月25日美國國會兩黨就大蕭條以來規模最大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最終文本達成一致。此法案被命名為多德弗蘭克法案。當時最令人關注的是,在多德弗蘭克法案中,取消了貴金屬柜臺交易。
該法案規定2011年7月15日起禁止美國公民進行所有貴金屬(包括黃金、白銀柜臺交易,這意味著此后場外交易黃金、白銀都是違法的。為了遵守該項法案,美國OTC交易商、投資者不得不從7月15日下午5點起停止貴金屬交易。相應的所有公開貴金屬持倉頭寸也將關閉。
此外,該法案禁止大部分外匯零售柜臺交易。作為該法案的一部分,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2010年年初發布對公眾的征求意見稿,對包括杠桿比例在內的多個交易方面提升監管等級。CFTC的提案設想中一度希望將零售外匯賬戶的保證金比例降至不超過10:1,但受到經紀商與投資者的一致反對。最終,CFTC在8月底公布的零售外匯市場規則最終版中將該比例設于50:1,并于2010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
OTC即做市商交易,包括境外盤的倫敦金、黃金現貨都屬于OTC,天津貴金屬交易所等交易所的貴金屬品種也屬于O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