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記者收到來自一個代理機構的“投訴”,該代理機構內多位投資人賬戶出現如下問題:一是倉位在3-4月期間多次受到業務代理機構商業銀行的強行平倉處理;二是系統多次出現無法登陸和交易的情形。
2011年春節過后,彭先生開始做白銀T+D交易,截至5月3日白銀價格暴跌以前,彭的貴金屬賬戶資金數額已從年初180萬元虧損至僅剩下不足10萬元。
他認為,賬戶在3至4月間多次遭遇大幅強平是導致虧損的主要原因,責任完全在代理此項業務的商業銀行。
“強平”之惑
彭先生給記者出示的銀行“強平單查詢界面”和日結單顯示,其賬戶在3月7日和4月6日兩個交易日內的白銀空單均遇到大幅強平,分別為299手和140手。
而銀行交易系統顯示,其強平原因系“當時風險度”已經超過系統限制,平倉之前,該倉位風險度達到222%。
彭先生則質疑,平倉的具體手數是如何計算的?如果按照保證金交易的風險度指標計算,完全可以少平掉一些倉位,即可達到風險控制的目的。
以3月7日的交易為例,根據彭先生的計算,平倉220手已經完全可以覆蓋風險。即如果在7689元/千克的價位平倉220手后,其風險度為132%;考慮到銀行在交易所收取保證金的基礎上加收了5%的保證金,以防范自身風險,對此,如果保證金以12%計算,當平倉220手時,風險度為90.76%。即使以當日瞬時最高價格7702元/千克計算,當平倉220手時,風險度為95.67%,也已為安全區間。
彭先生認為,在充分考慮到當日波動風險的情況下,299手的平倉量多了。
一位銀行業務部門負責人表示:“風險度僅是一個輔助參考指標,保證金情況才是衡量客戶風險的唯一標準。在客戶保證金不足時,銀行有權強行平倉,以釋放客戶及銀行的風險。如果該客戶全倉交易,且金額較大,需要關注自己的可用資金變化。
彭先生還指出,在被強平的交易日前后,并沒有收到銀行的任何風險提示和追加保證金的短信或電話通知。
據了解,在遇到日內波動風險較大時,當日盤中強行平倉也是允許的,且是可以在未通知客戶的前提下。這在與客戶的協議中通常是寫明的。但一般情況下,以交易所和銀行分別收取10%、5%的保證金為例,即使部分情況下,風險度超過100%,但沒有觸發客戶欠款至銀行虧損指標時,銀行通常會給客戶時間補充保證金。
“根據我們掌握的此客戶信息,在白銀瘋狂上漲的4月份前此客戶一直在用高杠桿(低保證金、高倉位)做空白銀,但事與愿違。” 上述負責人稱。
銀行的“新”業務
彭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