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秦漢的黃金貨幣 |
發布日期:09-10-20 08:58:47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黃金網 作者: |
便。黃金貨幣雖然沒有明確的價值尺度,但賞賜是一方贈與另一方,不是一種正式的雙方交換的行為,有沒有明確的價值尺度對賞賜來說并不十分重要。而重要的是作為貨幣的黃金,具有自身高貴的商品價值,這對于金屬鑄幣的銅錢來說是不能具備的。 綜上所述,西漢貨幣經濟中出現的種種特殊現象,是由黃金貨幣所處的歷史地位與作用所決定的,也就是說,只有充分理解西漢黃金與銅錢所處的不同歷史發展階段,才能對上述種種的特殊現象作出比較合理的解釋。 三 長期以來,對于西漢黃金貨幣的評價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把西漢的黃金貨幣估計得很高,認為漢時通貨"專用黃金"[④⑧],有的認為漢代以黃金為代表的"貴金屬貨幣高居支配地位","是事實上的金本位時代"[④⑨];另一種意見認為西漢的黃金"不是正式的貨幣"[⑤⑩]。我們認為,這兩種意見都有偏頗。 作為稱量貨幣的黃金,實際上仍處在物品貨幣的歷史階段,具有兩重屬性,即既是貨幣,又是物品。物品貨幣是中國貨幣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階段。以稱量來決定價值大小的黃金貨幣,起著與其他商品交換的媒介物作用。考古出土中有黃金貨幣切割的痕跡充分說明了這一點。不過由于與金鑄幣的銅錢同時并行,其價值尺度不明確而流通不便,但不能因此而否定黃金"不是正式的貨幣"。同樣,處于物品貨幣階段的黃金,不可能"是事實上的金本位時代"。金屬稱量貨幣實際上仍然是一種自然的金屬鑄塊,還沒有完全擺脫原始的物品貨幣的形態。西漢黃金的大宗賞賜或贈與,雖也可作為貨幣的大量賜贈,但由于不存在雙方交換的行為,因而寧可作為貴重物品的賞賜或贈與則更為合理。忽視西漢黃金貨幣具有物品屬性的作用,必然會作出不恰當的估計。 西漢的黃金所具有的貨幣與物品的兩重屬性,并不是一成不變的。當新莽政權垮臺以后,群雄割據,貨幣經濟遭到了極大的破壞,有的地方甚至用布帛粟米進行物物交換。在這種情況下,黃金的貨幣屬性逐漸失去作用,而物品的屬性占居主導地位。 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當劉秀恢復五銖錢時,并沒有明文規定恢復作為"上幣"的黃金貨幣。據《后漢書·馬援傳》注引《東觀記》記載,當時馬援建議恢復五銖錢,事下三府,遭到三府的反對,"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恢復五銖錢尚且如此困難,要恢復黃金貨幣更談何容易。 東漢以降,史籍中使用黃金的記載的明顯減少,成為眾多史家試圖解開的一個謎團。其中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說法,即"佛教耗金說"[⑤①] 。他們認為,由于佛教的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