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錢幣介紹——三國兩晉 |
發布日期:09-11-05 10:07:12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中國網 作者: |
,品種增加了,質量提高了。 當時紙張已經完全替代了竹簡和絹錦。貿易也有很大發展,南北互市和海外貿易主要由官府掌握,私人經營商業的很多,交易的大宗物品是糧食、布帛、魚、鹽等生活用品和一些奢侈品。總之三國之后由于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逐漸穩定,經濟上有所恢復和發展,人們經歷了長時間的戰亂之后發展經濟的愿望更加迫切了。 在我國魏晉南北朝時期,全國各地競相鑄錢,鑄錢規模之大、數量之多,前所未有。據史書記載,當時鑄錢“堆積如丘山,市上交易,用車載錢”。當時曾經把鑄錢用的原材料——鐵,拿出來“數千萬斤塞浮山堰決口”。可見錢幣之多,已到了何等程度。當時人們的思想認為錢能操縱人的命運,主要表現在社會風氣貪財如命。晉武帝賣官,錢入私門。私門(有權勢人)出賣官爵,是貪財的一種方法。士族自矜門第清高,對商賈極其賤視。法令規定市儈都得戴頭巾,巾上寫明姓名及所賣物品名,一腳著白鞋,一腳著黑鞋。商賈的社會地位很低,可是士族多兼做商賈,并不因為商是賤業而不屑為。例如大名士王戎有許多園田,親自拿著籌碼算賬,晝夜忙得不得了。家有好李,怕買者得好種,鉆破李核才拿到市上出賣。有勢力人家霸占水利造水碓,替別人舂米取酬,稱為舂稅。潘岳《閑居賦序》說他住在園里賣鮮魚、蔬菜和羊酪,并收舂稅,一家人生活舒適。可見經營商業是貪財的又一方法。晉惠帝時,石崇做荊州刺史,劫奪外國使者和商客,積財物成巨富。家有水碓三十余區,奴八百余人,還有大量的珍寶錢財和田宅。可見劫奪是貪財的又一方法。《晉律》規定自死罪以下都可以用錢贖罪。貪財即使犯了罪,不一定是死罪,贖死罪也不過黃金二斤,所以只要有錢財可得,任何一種方法他們都敢采用。 晉國統治階級愛錢,唯錢是求,后世稱為“錢鬼”。而這些也影響了社會上的人,金錢支配了人們的交往、言談、行事等等。 我國古代用谷物、布帛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這種情況早在西漢就已出現,東漢時更加盛行。到我國西晉、東晉和南北朝時期,這種情況顯得更加突出了。 據史書記載,我國南北朝時期,在南北長期對立中,盡管戰爭總是不斷,但在戰爭的空隙,經濟的交往總是連綿不斷,商品交換非常活躍;而在南朝、北朝的商品交換中,貨幣的使用幾乎廢棄,在商品交換中都是使用絹帛。 從當時南朝、北朝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