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慶 陳璟
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5月28日,以英、美、法、德、俄、日、意、奧為首的八個主要國家組成的對大清帝國的武裝侵略戰爭,借口鎮壓“義和團運動”對大清帝國進行瘋狂掠奪。津京一線駐防清軍節節敗退,慈禧太后攜光緒帝等王室貴胄西逃,北京城宣布徹底淪陷,八國聯軍在城內燒殺淫掠,無惡不作,無數珍寶慘遭劫掠。就連八國聯軍總司令瓦德西在后來也承認:“大清帝國此次所受毀損及搶劫之損失,其詳數將永不能查出,但為數必極重大無疑。”1901年9月7日,在帝國主義脅迫下清政府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該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要求清政府須支付9.8億兩白銀賠償款;并為帝國主義各方設立使館區;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和拆除防御工事等一系列侵犯主權條款,《辛丑條約》的簽訂極大地加強了帝國主義對中國的全面控制和掠奪,標志著中國自此完全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與此同時,遠在川藏地區,英國殖民主義者氣焰囂張,在吞并印度地區后,為了在軍事和經濟上攫取更大利益,又以印度為基地,多次入侵西藏和川西地區。懦弱無能的清政府采取不抵抗的政策,英軍直抵拉薩,迫使清政府同英方簽訂了《藏印條約》與《拉薩條約》。由于條約的簽訂,西藏門戶洞開,英印商人可自由到西藏進行貿易活動。在雙方互市中,英方為保持經濟上的進一步滲透,遂將其東印度公司制造的盧比銀幣,由印緬地區源源不斷大量輸往藏地,幾乎成了川藏地區的通行貨幣。印度盧比的廣泛流通,嚴重破壞了川藏兩地財政金融秩序,引起清政府一些上層人物的關注和不安。
光緒三十一年(1905),四川總督錫良就此事上奏清廷,提出鑄造仿照盧比的漢文銀幣,用以抵制印度盧比并充發藏餉的建議。清廷很快下諭,同意在四川銀元局仿造印度盧比式樣鑄造新式銀幣,并由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具體負責。隨后,在成都造幣廠采辦新式機器,開始大批量鑄造仿照印度盧比形式的銀幣。
圖中所示之“四川盧比”,直徑30.7毫米,重20克,現藏于中國錢幣博物館。此系官鑄金質呈樣幣,即呈送清廷高層審定所用的樣幣,造型與流通的銀質“四川盧比”如出一轍,成色赤黃,正面采用光緒皇帝載湉的側面頭像,背面省文僅鑄“四川省造”四字,四周并飾花卉草葉紋。面值分別為一元、半元(五角)及四分之一元(二角五分)三種,計合清庫平銀三錢二分、一錢六分和八分。由于“印度盧比”正面鑄有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側面頭像和名字,背面為英文“一印度盧比”及鑄造時間;“四川盧比”無論從重量或造型,都與“印度盧比”高度相似,再例如光緒帝的衣飾依然采用英女王的樣式,大有仿鑄之嫌;當然“四川盧比”也多有不同之處,例如因避清帝名諱,未鑄其名,亦未見英文貨幣標識,在一定程度也可視作抵制英式貨幣的象征。同時,盧比的計量單位,與通行銀質貨幣稍有不同,比較符合川藏地區的傳統貿易活動的需要。
四川盧比雖系專為川邊藏區流通所鑄,然未鑄藏文。背面鑄“四川省造”四字,也有特殊含義:其一,當時“川邊”仍由四川代管,未正式升格為省,而鑄幣的發行有一定制度規定,只有行省才能鑄幣;其二,指明為四川省所轄藏區通行之貨幣,與西藏幣相區別;其三,與趙爾豐穩定川邊地區,鞏固西藏領土完整,抗擊英國殖民主義者的經濟掠奪,加強與達賴喇嘛聯絡的總策略相呼應。“四川盧比”之名叫法頗多,時人習稱“川鑄盧比”“川卡”“藏洋”,甚至在西藏民間還稱之為“趙爾豐錢”。銀幣在鑄造完成后,隨即大批運銷打箭爐(今康定市)以西,推行到康藏地區,作為當地主要流通貨幣使用。因其成色純正、工藝精美,深受當地商民歡迎。當地財政機構也采取相應措施,在稅收中,只收四川盧比,不收印度盧比。“四川盧比”是中國最早官方鑄造的人像銀幣,也是唯一鑄有帝王頭像的官方銀幣,其流通時間更是長達56年,是流通時間最長的少數民族地區鑄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