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查的資料顯示,證監會曾于2005年6月發布《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對上市公司以集中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等行為進行了規范,這一舉動曾在股權分置改革中被上市公司廣泛采用作為穩定價格預期和信心的機制。
“9·11”發生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曾出臺緊急指令,對上市公司回購證券的時間及數量限制作出調整,美國股市在9月17日復牌第一天就有79家上市公司宣布回購股票。
券商觀點
中信:石油國企存回購動力 中信證券9月19日最新一期石油石化行業研究報告指出,基于三大石油公司上半年利潤豐厚,實現增持或回購上市股份并不難。且目前股價低迷,增持所需成本并不太高。
2007年,國內三大石油公司盈利頗豐,中石油集團利潤為1920億元,中國石化集團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分別為757億元和312億元。中信證券相信,中石油(601857)、中石化(600028),以及中海油服(601808)、以及海油工程(600583)等較小流通市值的公司,將成為回購與增持首選。
但招商證券石油化工行業分析師裘孝峰卻認為,中國石化和中國石油兩大公司,目前現金流比較緊張,另外兩大公司流通股占發行總股本比例偏小,回購的余地不大。
記者觀察
市場期待更多“穩定”拳 其實,在香港等成熟的資本市場,作為與增發相對的市場化行為,回購常被上市公司使用,而在我國A股市場卻鮮有上市企業為之。
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在回購股份10日內應安排注銷,即上市公司回購行為將使得公司總股本縮小,與增發相反。理論上說,一般上市公司是在其認為該公司股價出現超跌時,選擇通過回購達到縮股目的。這樣在減少供給的同時,可提高其每股收益。
“一般上市公司是在其股價跌破每股凈資產的時候進行回購,才是‘合算’的買賣,且只有自身實力較強,有足夠資金完成回購的公司才能完成回購。”在唐永剛看來,此次規定除了提振市場信心外,更重要的是能起到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制度的作用。
事實上,相比上周三大“救市”的應急措施而言,不少市場人士還在期待證監會當天口中的“市場內生穩定機制”。而期待的內容,則不外乎適時推出股指期貨、規范大小非減持政策、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等。
“救市政策的實施需要有連續性、穩定性,并且要以組合拳的形式推出,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為避免市場大起大落,申銀萬國市場總監桂浩明對后市通過更多的措施保持持續性并形成長效機制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