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稿刊載于2008年1月上旬出版的第一期《錢幣》報上,如需轉載,請務必注明來源于《錢幣》報,轉載于中國集幣在線(www.ccbczpx.com),謝謝!
停止流通的人民幣依然是我國法定貨幣,雖然退出流通領域,但依然代表人民幣的法定形象,享有法律賦予的神圣權益。隨著時代貨幣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國第一、二、三套人民幣已停止流通,停止流通的人民幣,第一將有人民銀行授權各商業銀行(信用社)兌換上收。第二將進入收藏領域被人民收藏。
隨著時間的推移,所有停止流通的人民幣都在升值,并且升值空間很大,幾倍幾十倍乃至上萬倍的增值,例如1953年出版的第二套全新加長拾元和叁元人民幣目前市場價已達到十一萬元和一萬五仟元,由于它的利潤空間很大,不法分子瞄準了停止流通的人民幣,近來筆者通過大量的調查發現,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假幣遍及全國各地收藏市場和錢幣市場。筆者親眼目睹有人在收藏市場的地攤上10元錢就買得2張第二套五元面值假人民幣,這些假幣的主要特征是,文字圖樣與真幣相同,只是印制的圖案不清晰線條不流暢,紙質較差,據筆者暗訪調查,攤販的這些假幣都是一些制假和售假分子上門低價批發來的,所以攤販出售的價格也低。這些假幣一部分被人們作樣幣收藏,一部分被不法的經營者和收藏者當作真幣藏品交流到社會上去,從中謀取暴利。
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假幣對社會危害很大。它不但敗壞了人民幣的法定形象和信譽,擾亂貨幣市場和收藏市場,而且容易以假亂真造成詐騙,一旦詐騙得逞,就會給人民群眾財產造成損失,將直接影響人民幣的法定形象,也將嚴重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九條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第二十七條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一)故意毀損人民幣;(二)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
因此,建議有關部門一堅決打擊制假販假停止流通的人民幣的不法行為,出臺相關的市場管理條例。二建立收藏市場幣市的監督和管理機構,制定有關人民幣的相關管理條款。三搞一次專項收藏市場反假幣教育活動,打擊和消滅假幣,維護人民幣的合法形象和尊嚴。
注:作者就職于農行江蘇新沂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