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版”人民幣是一種印刷的錯誤,由于比較稀少,一旦出現可能會在社會上“炒出”天價,F在有些人就打起了變造“錯版”人民幣進行詐騙的主意。今天,豐臺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并當庭宣判了一起用“錯版”人民幣5毛錢詐騙1萬5千元的案件,兩名被告人以犯詐騙罪分別被判1年有期徒刑和拘役5個月。
2005年11月16日11時,被告人楊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經預謀后在通州區一煙酒茶超市內,使用變造“錯版”五角人民幣設置騙局,謊稱中國人民銀行正在以高價回收“錯版”五角人民幣,從而詐騙被害人周某的人民幣1萬元。
2005年12月2日10時,楊、姜二人在豐臺區東管頭前街一褲子店內,以同樣的手段詐騙被害人付某的人民幣5000元。后被查獲。
今天上午,楊某、姜某共同站在法庭上,接受法院審判。法庭上,楊某一會兒低頭看地,一會仰頭看天花板。姜某則除了回答法官訊問時抬起頭,大多時候低著頭、抿著嘴角。楊、姜二人本是初中時的同學,今年28歲的姜某一直在老家內蒙古包頭一個做瓷磚的工廠打工。去年11月,工廠倒閉了。楊某比姜某大1歲,2004年即來北京,靠收購二手手機維生,他經常與姜某通過電話聯絡。得知姜某的情況后,楊某讓姜某到北京來一起掙錢。出于對楊某的信任,一心想掙錢的姜某來到北京,當天住進了一個小旅館。第二天,不知楊某怎樣掙錢的姜某跟著楊某懵懵懂懂地來到一個超市,演了一出雙簧,沒等姜某完全搞明白怎么回事時,5千元就被他們騙到手了。姜某對采訪的記者說到,拿到錢后,自己買了一身衣服,又下了幾次館子。幾天后,本要一起回家的二人在北京南站耐不住手癢,故伎重施時,被警察抓獲。
法庭上,楊某對“錯版”人民幣的來源,只承認“是一個在社會上認識的人給的”。楊、姜二人在法庭上均對犯罪事實無異議,也均認罪。在法官讓二人自行辯護時,楊某很痛快地回答:沒有。姜某則猶豫半天,在法官再次問他時,他才慢慢說到:沒……有。楊、姜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都表示,出來后要好好做人、不做壞事。在說到自己家庭時,面目清秀的姜某眼圈紅了,他說,對不起父母,不愿讓父母知道這事兒。楊某則希望永遠不要讓兒子知道此事,不愿意讓希望將來有出息的兒子記憶中有父親犯罪的這一段往事。
法官當庭宣判,楊、姜二人均犯詐騙罪,判處第一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千元;判處第二被告人姜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3千元。宣判后,楊、姜二人均表示:不上訴。
據警方介紹,其實中國人民銀行根本就不收購錯版幣,就是真的錯版幣也只是對某些人而言有收藏價值。類似楊某等人的騙子能屢屢得手,一來利用了人們不懂銀行的相關規定,二來抓住了人們貪小便宜的心理。楊某就對記者說到:我們只找那些貪小便宜的人下手。欲望是騙子釣魚的誘餌,忍住欲望,騙子就不會有得逞的機會。
來源:中國收藏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