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票發行實行聽證制度如何? 方新元
我國的郵票發行從題材、規格、面值到枚數、版式、尺寸都缺乏科學規劃和社會論證,盡管有時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也廣泛征求意見,最后仍由郵票發行主管部門的極少數人按照對郵政部門有利的原則來確定,因此常呈現出一種無序狀態,隨心所欲的成分很大。舉例說,近年來新郵預訂有一個品種是小版張(今年郵票大都僅有這一種版式),但小版張的尺寸、每版包含郵票枚數或套數大都不一樣,五花八門。有的每枚票印在一個版張上,每版上的總枚數或6枚,或8枚,或10枚,版式尺寸或大或;有的則是全套票印在一個版張上,每個版張印上數套票,版張尺寸也各不相同。以小版張價格來看,有的高達40多元,有的20多元,有的卻只要六七元,價格最大相差7倍。這種隨心所欲的郵票發行方式真讓人吃驚!不僅讓小版張收集者在經濟上難以負擔,在收藏或組集過程中也因尺寸規格各異而發愁不已。不少集郵者認為,發行主要用于收藏的高面值小版張不僅損害了集郵者切身利益,而且一上市就大貶值。此舉在集郵界激起了強烈不滿。
俗稱“無規矩不成方圓”,郵票發行也必須要有規矩。還拿小版張來說,這是在我國近幾年才問世的新品種,應該確立一個合理的規格,如全張面積多大、每版放幾枚郵票,都應有一個幅度和限制,不能想怎么來就怎么來。小版張的發行目的,很明顯主要是用于集郵者收藏,那么小版張的規格和總面值怎么定才能更科學合理,就應該聽取它的消費者——集郵者的意見,而不是由發行部門主觀地單方面任意確定。“價格法”第23條規定,制定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郵票小版張是由國家郵政局獨家發行的帶有面值的商品,因此,其版張尺寸、枚數、定價以至銷售方式,是否應在聽證會上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后再作出規定?以此維護廣大集郵者的根本利益,真正體現為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服務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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