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洞不補,特快大洞一尺五(吳榮先) |
發布日期:2004-10-1 10:18: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9月3日,成都蔣榮富先生為22元的一件特快郵件與郵局打官司,《成都商報.》作為社會新聞大肆報道,后來電視臺也要跟,經過有關方面擺平,報道胎死腹中。再后來,似乎中院又被擺平,借故不能受理一推了之。郵局以為擺平了兩處,就萬事大吉,沒料到已經受了12年氣的郵民,生就了一股鄧小平同志那樣的倔勁,格老子非要把事情鬧到底。他們一方面繼續向高院上訴,另一方面向大眾媒體披露。終于,一貫為弱勢群體鼓與呼的《中國消費者報》首先回音,在國慶前刊出了一篇重磅級的大稿《成都消費者叫板 特快專遞拒絕郵票成被告》,記者萬曉東以特有的職業敏感,抓住了這件“小題大做”的社會新聞,經過核查和再采訪后,以北京大學法學院著名行政法專家姜明安教授的權威結論認定:法律的效力高于部門規章,當部門規章的條款與法律相悖時,該條款應視為無效條款。國家郵政局下發的文件屬于部門規章,其中若有與國家法律相悖的條款,應視為無效條款。
這篇文章,是迄今為止,對郵政不準特快使用他們自己發行的郵票的霸王條款最嚴厲的判決,是攻克郵政公眾服務司頑固堡壘的利器。2003年,就是《中國消費者報》報道郵政寄包裹不讓貼郵票的新聞,而迫使郵總下發406號文件,解放了數以億元計的打折郵票,這份報紙,是真正代表廣大人民利益的好報紙,是值得碩果僅存的200萬集郵者信得過的大眾傳聲筒。
《中國消費者報》由中國消協主辦。中國消費者協會于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宗旨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廣大消費者合理、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因此,《中國消費者報》所刊出的揭露性新聞,將會被各種報紙、電視、電臺,以及網站轉載與再次采訪,郵政將會嘗到由于未能擺平當事人帶來的特大窟窿的苦果,成都郵政局的頭頭將會吃不了兜著走!
緊接著大幅報道特快用郵官司的,還有《中國商報·收藏》,讀者會從中看到更詳盡、更刺激的內容。而無論上海或山東的狀告郵政不準特快使用郵票的案件開庭與否,都會引起當地媒體關注、引起轟動。因為小小的郵票,牽涉到千家萬戶,牽涉到每一位法官、記者的合法權益,更涉及到國家的主權,國家領土的完整。你是一個主權國家,你的郵票就能在國內使用;你的郵票不準在特快郵件、包裹使用,而在同一個國家的香港、澳門特區,他們經過國家郵政特許發行的郵票卻從來都能在特快和包裹上使用,那么,國家的領土完整在郵票上如何體現?國家郵政反而不如地區郵政,這是“一國兩制”還是在分裂國家?
第10期《集郵博覽》發表香港集郵家陳進權先生的一篇文章《香港郵政局收寄特快專遞的方式》,說道:我國國家郵政局宣布自2004年元旦起,投寄包裹可以貼用郵票,這消息成為不少集郵報刊的“新聞”。但對香港的居民來說,投寄任何郵件貼用郵票是最平常不過的事,只有郵局不許貼郵票才是“新聞”。自從郵票面世以來,投寄任何郵件均是在郵件上貼用郵票……
是啊,從大清郵政開始,所有的郵件都要貼郵票,難怪香港人把2004年406號文件開禁的包裹貼用郵票當作笑話,可我們這些順民,法盲,竟然被劉立清局長蒙哄了十幾年,只得任憑郵局賣給我們的打折票長期積壓成廢紙,我們就不知道查憲法、郵政法,不知道問問香港、澳門是咋辦的,討個說法。我們真是些不出國門的鄉巴佬,一個郵政的紅頭文件就嚇住了,真是可悲呀。卻不知那些國務院呀、法院呀,以及同樣享有特權的電力部門、電訊部門,他們的特快及包裹被郵政蒙去了多少錢。我們可悲,他們則是可笑,可嘆。
這一回,郵票消費者可要鬧到底,看你郵政還有啥法子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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