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鴻龍
據《中國集郵報》2004年6月11日頭版《石獅嚴懲郵市違規經營者》一文報道,福建
石獅市郵政、工商、公安,日前開始聯合嚴查郵票市場,但筆者從該報道中發現,有關部
門在這次“聯合嚴查郵票市場”的行動中,自身存在不法之處。
《石獅嚴懲郵市違規經營者》一文說“在查處中,凡是沒有經過郵政部門委托、違法
經營通信郵票,郵政行業管理部門將給于警告或者30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辦
理集郵票品備案、審批手續,擅自從事集郵票品經營活動,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者處10
000元以下罰款;......”這說明有關部門的行為是違法的。這是因為,根據《集郵市場
管理辦法》的規定,只有經營現行通信使用的普通郵票,才必須經過郵政部門的委托,而
經營郵市上流通量最大的打折通信紀、特郵票,根本就不要經過郵政的委托。經營紀、特
郵票等集郵票品,即不要得到郵政的批準,也不要得到工商的批準,更不是必須到郵政備
案以后才能開張營業——
《集郵市場管理辦法》第三章經營業務的管理第五條:“現行通信使用的普通郵票由
郵政通信企業專營,除郵政通信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郵政通信企業委托的郵政代辦、郵票
代售處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經營。現行通信使用的普通郵票的具體范圍由國家郵
政局確定并公布。”
據2002年10月15日《中國集郵報》頭版《“現行通信使用的普通郵票”有了明確說明
》報道:現行通信使用的普通郵票有普28《長城》、普29《萬里長城(明)》,普30《保
護人類共有的家園》(第一、二組),普31《中國鳥》(第一、二組)共四組。這表明只
有經營這四組郵票,才必須經過郵政部門的委托。
《集郵市場管理辦法》第二章經營主體的管理第十一條:“申請經營集郵票品的單位
和個人,應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于登記后7個工作日到郵政行
政行業管理部門備案。”這表明,經營紀特郵票等集郵票品并不需經郵政、工商的許可。
經營者只需持營業執照到當地工商部門辦量登記手續后,就可開張營業。在辦了登記手續
后,7個工作日內到郵政部門備案即可。
希望有條件的郵人,將本文寄到石獅的工商、公安或者郵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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