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悅、實習生薛熳熳報道:“生肖郵票再創升值佳話”、“××一票難求”、“××郵票面市就地升值市民爭相搶購”……近段時間這類集郵票品廣告在媒體大量出現,有的還冠上“經國家郵政局審批”、“經國家郵政部門批準”的名義大肆宣傳,但事實上卻是將蓋銷使用過的郵票清洗油墨戳記、拼補粘貼和刮涂換底整理
后,按新郵票出售。對此,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郵政局聯合發出通知,叫停了5種集郵票品的廣告。
根據有關法規,國家郵政局已經取消了對集郵品制作的行政審批,自2004年7月1日之后從未審批或限量發行過任何集郵品。但是翻開近段時間的報紙,卻有大量的集郵品廣告宣稱“經國家郵政局審批”、“經國家郵政部門批準”、“國家郵政主管部門限量發行”。
經鑒定,這些宣稱具有“珍品”、“奇品”的收藏價值以及投資回報、升值的郵票,有的是將蓋銷使用過的郵票清洗油墨戳記、拼補粘貼和刮涂換底整理后,按新郵票出售,以次充好;有的是以金銀或立體浮雕郵票形式,擅自仿印或偽造國家明令通告禁止發行的郵票,制假售假。
為此,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郵政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今后集郵品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名義做宣傳,不得在廣告中發布有關集郵品以及郵票價格升值預測和投資回報承諾等內容。
通知還禁止發布5種集郵票品的廣告:偽造、變造的郵資憑證;國家禁止流通的集郵票品;1949年10月1日以后發行的帶有“中華民國”字樣的集郵票品;未經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仿印仿制郵票圖案制品;屬于走私進口的其他國家(地區)發行的郵票及其制品。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