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郵票"期貨"斂資200萬 一朝崩盤連累20人 新聞晨報
東方網3月17日消息:聯合“莊家”,大量收購郵票,妄圖哄抬票價,以達到牟取巨額利益的目的。郵民王某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里,向20余人次集資200余萬元。日前,王某被盧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
滬京兩“莊家”聯手
江西南昌人王某,從1991年起從事郵票投資。2003年10月底,他到上海盧灣“盧工郵票市場”投資
郵票。12年混跡于郵票市場的經歷,讓他有了“豐富”的投資經驗。與其他投資人不同,王某沒有設立攤位,而在看準某一郵票或錢幣后,投資牟利。
去年5月底,王某瞄準市場上一種名為“足球A”的郵票,認為它有很大的上升空間。隨后,王某聯系了該郵票在北京的“莊家”張某,商定一起炒作該郵票。具體方案是由張某出資,王某在上海“盧工郵市”坐莊,用只買不賣的手段大量囤積該郵票,造成該郵票的市場緊缺,從而達到人為抬高價格的目的。
郵票“期貨”斂財
由于張某僅提供了30萬元供王某炒郵,資金遠遠不夠。于是,王某想出一個辦法,用“足球A”郵票做“期貨”,再用做“期貨”的錢買進郵票,如此循環,使得該郵票的市場擁有量越來越少。
確定方案后,王某以高利潤回報為誘餌,誘使郵市其他人與他簽訂了“期貨協議書”,讓對方先拿出現金給王某,按市場價購買一定數量的郵票,然后王某拿出同等數量的郵票,雙方將這兩筆郵票一起封存在第三方處保管,協議約定期限為1個月,到期后王某按每月3.9%-7.5%的利息連本帶利一起支付給對方。同時還規定,如果到了期限還可以繼續付息延期1個月。封存期間,如果郵票的市場價格降低,由王某付給對方損失費或拿出與差價同等數額的郵票進行補倉。
崩盤后逃回南昌
去年10月到今年1月,王某先后與郵市里的近20名投資者簽訂了45份“期貨協議書”,吸收的存款總共達到200余萬元,全部用于個人炒作郵票。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王某始終未能控制住該郵票的市場流通量,該郵票的市價也節節下降,從去年年底最高時每版近50元的價格,降到今年年初的不到20元。在支付了巨額利息后,由于絕大部分協議內容無法兌現,不堪重負的王某逃回南昌躲債。至此,受害者方知上當受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王某很快被抓獲。(陳忠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