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常說新勞動法的嚴格執行將搞垮中國經濟。他說的是后果。反駁者說新勞動法的目的是勞資雙贏,說的是愿望。良好的愿望是產生良好的后果,還是造成災難性的后果,這不是什么立場問題,而是經濟規律問題。
新勞動法將減少就業,這已經在新勞動法實施以前到處都出現雇主裁員的現象中初見端倪。有了新勞動法,市場對勞動力的需求將下降,如果新勞動法的制定者連這個后果都沒有預見到,那實在是對人民不負責。
新勞動法是將鐵飯碗法律化。鐵飯碗原來是計劃經濟的特色,但計劃經濟并未將鐵飯碗法律化,“不得裁員”只是一種意識形態壓力,“改變觀念”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新勞動法將終身雇傭法律化。鐵飯碗會養懶人,這根本就不需要爭論,我們剛剛從鐵飯碗時代過來,記憶猶新。
新勞動法是對契約自由的限制,法律和勞動力供求市場之間將出現一個巨大的張力,造成一個新的灰色地帶。
鐵飯碗和就業之間的張力將產生一個新的雇傭形式,在計劃經濟時代,這種有別于鐵飯碗的就業形式稱為“臨時工”。有人終其一生在一個“單位”就業,其合同都是“臨時工”。新勞動法也將促成類似的就業合同。
這種張力還會形成大量違反新勞動法的雇傭關系。這有三種可能,一種可能,執法部門將不得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第二種可能,這個造成的灰色地帶擴大了尋租空間,執法人員將有更多的空間為自己謀利;第三種可能,嚴刑峻法,勞動執法部門需要大大增加人手和擴大權力。這三種可能可以同時發生。
對契約自由的限制必然對效率產生負面影響,投資人有兩種辦法規避新勞動法對契約自由的限制,一種是減少對勞動力的依賴,這似乎是一件好事,可以促進產業升級,但由于這種“升級”的壓力并非來自市場,而是來自法律,投資人很可能還不具備這種能力;另一種方法就是遠離實業。資金將流出需要勞動力的部門,流入根本就不需要勞動力的資本市場。或者流向海外(包括境外投資轉換投資地)。
張五常有一個問題說的非常深刻,新勞動法出臺之前,保護勞動者權利的法律本以足夠,問題在于這些法律的執行不足。如果政府用加強執法力度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本是一舉多得的好事,既可以保留契約的自由度,又可以提高我們的法治水平,還可以保護勞動者的權利。
有立法參與者說,最近出現的侵權問題促成了這部新勞動法。這些人竟然沒有看到,最近出現的那些重大侵權問題,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原本根本就不應該發生,全部都是當地政府不作為所造成的惡果。原有的法律并沒有得到嚴格的執行,這是政府的錯。政府不檢討自己,卻將勞動者保護的責任進一步推給了企業,用限制企業,強制企業提供鐵飯碗的辦法來解決勞動者權利保護的問題。一不符合市場原理,二不符合民主原則,怎么看怎么都是政府在推卸責任。新勞動法的出發點是什么并不重要,它限制了勞資雙方的自由,對雙方都不利。唯一的受益者是政府以及政府工作人員,這是一種倒退。
什么是執政能力?要加強保護勞動者權利,一種方法是充分保護契約自由的前提下,在現有的法律的基礎上提高法治建設的水平,做好執法者應該做好的工作;一種方法是如新勞動法,直接干預契約自由,造成新的灰色地帶,給執法者更多的自由。孰優孰劣,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