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種生意,毫無風險,連睡覺都在賺錢,那該多么誘人!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世上有這么好的事情嗎?您別不信,在咱中國就是有。那就是強制定制短信電信增值業務,即業內通稱的SP。就在三四年前,某些網站等短信增值服務商們,寄生于電信壟斷之下,采取自動開通免費試用、不經提示即直接收費等誘騙、欺詐手段,不管用戶是否定制,強行扣費,一個個賺得盆盈缽滿,有些企業因此還獲得了海外上市的地位。
后來,因為投訴太多,民怨沸騰,國家開始整頓增值電信業務。2004年4月15日,原信息產業部發布《關于規范短信息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規定“在提供短信息服務時,包月類、訂閱類短信服務,必須事先向用戶請求確認,且請求確認消息中必須包括收費標準。若用戶未進行確認反饋,視為用戶撤銷服務要求”,即通常所說的“二次確認”。此舉一經電信運營商執行,遂即幾乎宣告相當大一部分SP企業的“死刑”。
令人想不到的是,當年某些SP這種攫取暴利的業務模式又“借尸還魂”了。國慶節前夕,媒體報道了國內各銀行相繼對免費的短信改為收費的消息。此前,有報紙也曾報道某銀行不經客戶二次確認即強行將免費短信改為收費的消息,而且該銀行居然宣稱默認也算是確認,對于為何不按照前述有關政策規定,要求客戶對短信收費進行確認,卻絕口不提。
現在,銀行不但沒有停止強制收費業務,相反,倒有更多的銀行跟風收費。國內的主要銀行不少還是海外上市公司,諒也不至于連這點法律知識也不清楚,可怎么就不約而同地不顧老百姓的反對和法律風險公然強行收費呢?
這里就有必要說明一下SP業務的特點,這些特點被早期的SP們先知先覺,所以雖然后來遭到整頓,但是經營者們早已獲利甚豐。筆者雖不看好銀行強制收取短信服務費用的前景,但是,即使消費者投訴,從開始收費到這項服務整頓規范為止,這個期間能收取多少費用?所以,銀行拖延一天自然有拖延一天的利潤,拖一天有拖一天的動力。
中國的中庸之道和厭訟文化決定了絕大多數國民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只要不是事關身家性命,一般都不會去費時費力地投訴。如果進入司法程序,要花錢請律師,由于中國實行填平式賠償制度,要舉證證明自己的損失,難上加難,因而打贏官司輸了錢的事情比比皆是。正是這個原因,愿意提起公益訴訟的人,非常罕見。這就決定了某些SP欺詐和強行扣費的法律風險很低。更何況,絕大多數手機用戶不是預付費沒有賬單,就是有賬單的大部分人也不會看,或者不會仔細查看,因而,大多數用戶很可能根本不就不知道被扣了這筆錢!就是知道了,也不知道能否投訴?如何投訴或者如何尋求司法救濟手段?再加上電信運營商是從短信業務中收取提成等費用的,從根本上說與SP是利益共同體,如果沒有外在壓力,哪有動力去自愿整頓?
銀行的短信通知業務也與此相似。先免費讓用戶開通短信業務,誰都知道,即使是小銀行,其用戶少說也是以十萬為單位的,大銀行的卡發行量更是以千萬甚至億為單位,一旦這些用戶每個月被以各種名目收費幾塊錢,總計下來,每月就會新增一塊很大的收入!而且這種收入是借助電信平臺,銀行的投資成本低(就是按照普通用戶一角錢一條短信的標準,100萬條短信的費用也不過10萬元,還有就是大多數客戶可能一年內多數月份內賬戶根本無變動或者變動很少,也就是休眠或者接近休眠,如此每月收費定額幾塊錢,超了還要加價,就是比市場價更貴的打悶包!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短信收費有可能涉嫌違反了其他法律和政策,由于不是本文主題范圍內暫不討論),沒有風險,何樂而不為?這就是為什么媒體一再發出聲音而銀行置之不理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