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工作,本應是鐵面無私的,按公正的情理“宣判”,但常常有許多社會阻力,使得結論不正確、不公平。我初步得出了八條:
一、皇威。是指古代皇帝所喜好、所肯定的東西,誰也不敢否定。乾隆得了一卷仿得很不像樣的黃子久《富春山居圖》,作了許多詩、題了若干次。后來得到真本,不好改主意,便命梁詩正在真本上題說它是偽本。這種瞪著眼睛說謊的事,在歷代最高權力的集中者皇帝口中,本不稀奇;但在真偽是非問題上,卻是冤案。
二、挾貴。貴人有權有勢有錢,誰也不便甚至不敢說“掃興”的話,這種常情,不待詳說。最有趣的一次,是筆者從前在一個官僚家中看畫,他說:“這一幅你們隨便說假,我不心疼,因為我買價最低!贝蠹乙恍,也就心照不宣。下邊再看多少件,都一律說是真品了。
三、挾長。有位前輩,誤信偽題,把清人畫認為元人畫。王暢安先生和我惹他生氣,他把我們叫去訓斥,然后說:“你們還淘氣不淘氣了?”這是管教小孩的用語,也足見這位老先生和我們的關系。我們回答:“不淘氣了!崩先艘恍Γ@畫也就是元人的了。
四、護短。一件書畫,一人看為假,旁人說它真,還不要緊,至少表現說假者眼光高、要求嚴。如一人說真,旁人說假,則顯說真者眼力弱、水平低,常致大吵一番。如屬真理所在的大問題,或有真憑實據的寶貝,即爭一番,甚至像卞和抱玉刖足,也算值得,否則誰又愿惹閑氣。
五、尊賢。有一件舊仿褚遂良體寫的大字《陰符經》,有一位我們尊敬的老前輩從書法藝術上特別喜愛它。有人指出書藝雖高但未必果然出于褚手。老先生反問:“你說是誰寫的呢?誰能寫到這個樣子呢?”這個問題答不出,這件的書寫權便判歸了褚遂良。
六、遠害。舊社會常有寶貴人家買古書畫,但不知真偽,商人借此賣給他假物,假物賣真價當然可賺大錢。買者請人鑒定,商人如果串通常給他鑒定的人,把假說真,這是騙局一類,可以不談。難在公正的鑒定家,如果指出是偽物,買者“退貨”常常引鑒者的判斷為證,這便與那個商人結了仇。曾有流氓掮客,聲稱找鑒者尋釁,所以多數鑒定者省得麻煩,便敷衍了事。
七、忘形。筆者一次在朋友家聚集看畫,見到一件掛品,一時忘形地振臂而呼:“真的!”還和旁人強辯一番。有人便寫給我一首打油詩說:“獨立揚新令,真假一言定。不同意見人,打成反革命。”我才凜然自省,向人道歉,認識到應該如何尊重群眾!
八、容眾。一次外地收到一冊宋人書札,拿到北京故宮囑為鑒定。唐蘭、徐邦達、劉九庵等先生看了,意見不完全一致,共同研究。為了集思廣益,把我找去。我提出些備參考的意見,他們幾位以為理由可取,就定為真跡,請外地單位收購。最后唐先生說:“你這一言,定則定矣!辈挥上氲轿疑洗文繜o群眾講話的舊事,急忙加以說明,是大家的共同意見,并非是我“一言堂”。
以上諸例,都是有根有據的真人真事。仿章學誠《古文十弊》的例子,略述如此。
(選自《中國書畫》2005年第4期)
來源:深圳特區報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2005-9-17 10:09:22編輯過][/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