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韓國,其他國家如日本、印尼、蒙古已經先后取消了黃金增值稅或實施即征即退的政策。就連增值稅的起源地、同時也是稅收征管比較嚴格的歐洲,也對黃金實行完全免增值稅的《特殊稅制計劃》,實行黃金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開征或弊大于利
從目前我國實際情況看,征收黃金增值稅弊大于利。
首先,黃金市場將面臨重大沖擊。一旦開征黃金增值稅,企業通過正規黃金市場交易的成本將大幅上升,規范的黃金市場與黑市之間的價稅差不可避免,已經基本絕跡的非法黑市交易極有可能死灰復燃,削弱國家對黃金市場管理。果真如此,將會導致兩個結果:一是最終黃金市場正常的稅基也會減少,導致稅源流失,稅額下降,原本為國家增加稅收的目的很難達到;二是黃金稅收監管、產品監管難度加大,監管成本可能遠遠大于增收的稅額,得不償失。
其次,將不可避免地帶來黃金資源的浪費。由于我國的黃金資源緊缺且品位普遍較低,由于免征增值稅,我國有相當一批黃金企業致力于開發低品位、難處理的黃金資源。如征收增值稅,企業在高成本壓力下必將對黃金資源采富棄貧,甚至出現掠奪式開采,資源的利用效率會大幅下降。據測算,如果征收增值稅,僅中國黃金集團公司下屬礦山的盈虧平衡品位將上升到2.37克/噸,低于這個品位的資源將被迫舍棄。與此同時,在成本壓力加大的情況下,一些企業的環保投入也難以保證,不利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