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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快報 福建葉真銘
清朝實行銀錢平行流通的貨幣制度,日常交易“大數用銀,小數用錢”。清政府規定白銀一兩兌換銅錢1000文。但貨幣流通中的銀錢比價,總是偏離政府規定,隨行就市上下波動。乾隆年間發生了全國性的“錢荒”。乾隆初年始,因白銀大幅跌價、富戶囤積銅錢、民間毀錢鑄銅器等原因,銅錢對白銀比價日益增昂。如乾隆七、八年間(1742—1743年)福州錢價高漲,白銀一兩僅兌換銅錢750 770文不等。錢價增昂使私毀銅錢有利可圖,造成銅錢更加緊缺,市場流通貨幣日益減少,錢價日趨上揚。
當時臺灣地區“錢荒”尤其嚴重。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統一臺灣后,在臺灣設立一府(臺灣府)三縣(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隸屬福建省管轄。臺灣設府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福建巡撫張仲舉奏請設立臺灣鑄錢局,鼓鑄“康熙通寶”背滿漢文“臺”字錢滿足市場流通需要。但臺灣鑄錢局僅鑄造三年就停鑄了。清代臺灣本地鑄錢數量不大,市場流通需要的通貨主要依賴祖國大陸供應。當時臺灣貨幣供應主要以搭放駐臺班兵軍餉的形式進入流通領域。在大陸發生“錢荒”的情況下,供應臺灣的貨幣數量自然大為縮減,因此臺灣地區“錢荒”更為嚴重。以前臺灣鑄造通用的“康熙通寶”背“臺”字小錢須1500—1600文才可兌換白銀一兩,而今只要800余文就可兌換白銀一兩。市面流通銅錢缺乏,班兵滋事,錢鋪關閉,人心不穩,社會矛盾日益尖銳。據《清高宗實錄》卷100記載,乾隆四年(1739年)九月五日閩浙總督郝玉麟、福建布政使王士任因而緊急上報朝廷 “據臺灣鎮總兵章隆、知府劉良璧等飛羽呈報,該地民間使用小錢,從前番銀一兩,換錢一千五六百文,后漸減至一千有零。本年六月間,每兩僅換小錢八百一十二文,兵民力不能支。因與錢鋪較論錢價,欲令削減,開鋪之人竟至閉歇。該鎮、府等婉為勸諭,并禁兵民不許強行勒換,始復開張,并稱目前得內地運錢一萬串,便可接濟。臣等查內地錢價現在昂貴,勢不能運往接濟,而臺地錢價,其貴大異尋常,況兵丁遠戍,所支糧餉銀,以之換錢為日用薪水,操演辦公,較前更覺拮據。”
郝玉麟、王士任等人再三籌酌會議,認為只有采用以下辦法方可以解燃眉之急:“惟有福州省城從前買黃銅器皿共九萬八千余斤,除已賣外,尚存生熟銅共八萬一千余斤,若用鼓鑄錢文,照定例每文重一錢二分,配以白黑鉛斤,約可鑄錢萬有余串,足以運濟臺地。應請開局鼓鑄,俾臣等得將鑄出錢文,運赴臺地,照例搭放官兵月餉,流通于民,以紓一時之極困。”乾隆皇帝高度重視,當即批示“如所請速行,該部知道。”于是設在福州的福建寶福鑄錢局很快鑄成萬余串“乾隆通寶”錢并運往臺灣,搭放兵餉流通。
福建寶福鑄錢局開辦于清順治四年(1647年),初名“福建鑄錢局”,雍正年間改稱“福建寶福局”。其原址在福州城內都司巷,乾隆四年(1739年)移設于衛巷口。當時福建寶福局為臺灣鑄造的銅錢有兩種:一為“乾隆通寶”背滿漢文“寶福”錢(圖1)。如連橫《臺灣通史》卷9“度支志”記載,乾隆五年(1740年)福建巡撫王士任奏請采買滇銅20萬斤,“照鼓鑄青錢之例,添辦白鉛、黑鉛、點錫,合為四十萬斤,在省開鑄,陰畫滿文‘寶福’二字,先后計鑄四萬八千余貫,以時運至臺灣,流行市上。”即可證明。
二為“乾隆通寶”背滿漢文“寶臺”錢。存世有“乾隆通寶”背“寶臺”錢(圖2),面文對讀,背穿左滿文“寶”,穿右滿文“臺”,錢直徑24 27毫米,穿寬5毫米左右,郭厚1毫米左右,重3.4 4.2 克。但筆者翻閱《清高宗實錄》、《清史稿》、《大清會典》、《清朝文獻通考》、《福建通志》、《臺灣通史》等史籍,均未查見乾隆年間福建臺灣府有設立錢局鼓鑄制錢的史料記載。那么存世的“乾隆通寶”背“寶臺”錢來自何方?該錢幣鑄造風格、形制、文字等特征均與“乾隆通寶”背“寶福”錢相同,當亦為福建寶福局所鑄造。
此后乾隆年間臺灣兵餉錢均由設在福州的福建寶福局鼓鑄運往,由福建寶福局鑄造錢幣供應臺灣漸成為一種制度。福建寶福局鑄造“乾隆通寶”錢并運往臺灣,搭放駐臺班兵軍餉,活躍了市場流通,安撫了臺灣民心,穩定了臺灣社會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