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黑
一、
金銀僅是鑄錢幣之載體,金銀幣之‘時點價’超過‘材質時點價’再談金銀之比價沒有意義;收藏之第一要素也不是量,量與材質價皆是變數即表象,而錢幣之‘時點文化’與之‘固定時點表現工藝’才是本質即不變數;拋棄變數后金銀幣在不變數之比應是1:1,同時在計算‘量相對多少才算合理’時可用一定資金倒除可知。
由上可知:同等量金銀幣,因材‘質價干擾’,金幣之升值倍率要遠小于銀幣。不論投資何種材質之幣,最后幣之升值與否與材質無關,而相對量與集臧成本反比。
二、
金銀幣增值的源動力(本質)在于幣品所含人類智慧與匠心,對映于人文價值與表達方式即鑄造技術(這也是鑄幣當局除材料外僅有的投入)。
材質是基質是有價的,并不能與幣一起計算升值倍率。
量要在“人文價值與表達方式即鑄造技術”的前提下發揮作用,否則就算極小量也難于升值。
“材質是基質是有價的,并不能與幣一起計算升值倍率。”
發行當局往往利用材質倍率來計算金銀幣,當這種誤導一旦為市埸認可,發行大規格品種不可避免,而處于市埸中人往往是搬石頭砸自已!以材質倍率來計算金銀幣升值永遠是金不如銀,再推遠一點是銀不如銅鎳鋁,銅鎳鋁不如泥土(陶幣)。
三、
“[量]要在人文價值與表達方式即鑄造技術的前提下發揮作用”
很多搞收藏的人都認為[量]是收藏的第一要素,但卻無法解釋在所有收藏領域都客觀存在的有部分“量大”品比“量小”品貴很多現象。如:銀圓中新疆類量小就不很貴;機制中有的雖量大幾倍但價亦高,瓷器中量小亦非貴,玩石類件件孤品大都不值一文。
這是因為:[量]本身并不是構成藏品價值核心,而是構成藏品升值的表象,前題是藏品的人文價值認可即表達方式(工藝認可)。
[量]與藏品“人文價值與表達方式即鑄造技術”的關系是“毛與皮”,故單純講[量]是十分錯誤有害的。
新中國現代金銀幣還有一個“相對量”即:1:30
也就是說:發行相同重量金銀幣可按1:30來按排即可達到相同利潤要求,在這一條件下金銀幣去除材質升值部分相同;大規格幣與小規格幣發行在“人文價值與表達方式即鑄造技術”方面并無太大區別,所增加投入有限(材質除外),故除材質原值外升值部分亦無區別。
舉例:春節金幣50000/3,那么銀幣應50000/3x30。這樣二者才能相對量相等,利潤相當。
現實是發行金幣更有利可圖,銀幣將來升值更高。
目前金幣升值:1650-1100=450;銀幣升值:270-50=140(是概算且勻未計算工藝成本)
舉例:同為生肖大小幣之間除材料原值差異外,其核心“人文價值與表達方式即鑄造技術”并無差異,大幣按材質與量來計算升值是十分可笑的!(但大幣中有一類題名品有相當價值,因題名款可能以后會停止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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