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 爾雅
圖為一枚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八月熔鑄的稅課銀錠,錠面光滑,銀銹自然,包漿豐厚,色澤溫潤,端正沉穩。外觀為兩頭翹起、中間凹陷的馬蹄形,兩旁和底部遍布蜂窩氣泡眼,這也是銀錠鑄造特有的形態。銀錠凹陷處的錠面上鏨刻有四組繁體銘文,銘文為陽文,呈兩橫兩豎排列,正好組合成一個完整的四邊形。上下部戳記文字分別為稅課機構“牙厘總局”和鑄造機構“官錢局”,左右戳記則是銀錠鑄造的時間“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字體清晰,美觀工整,遒勁有力,內容簡潔精煉。“八月”二字的中間有梅花形戳記。
厘金制度始于清咸豐三年(1853),起初只是迫于無奈的一種臨時籌款的方法。當時太平軍勢如破竹,攻占南京。清政府慌忙調集各地大軍,試圖撲滅太平軍。被派往揚州幫辦軍務的左副督御史雷以誠苦于戰事頻繁軍費匱乏,以至于三軍不能用命,便想到了一條“捐厘助餉”的辦法,在揚州鄉村和米行商賈中推行。每畝地照地丁銀數分別抽捐,稅率根據地畝肥瘠和業田多寡在二十文至八十文不等。規定每一石米捐錢五十文以助軍餉,對其他各業大行鋪戶,則以“值百抽一”照捐抽厘。因初定稅率為一厘,故名厘金,又稱厘捐。這種方法很快在清政府中被推廣起來,多由各地糧臺、軍需局或籌餉局管理,主要有鹽厘、百貨厘、洋藥厘和土藥厘四種,以百貨厘為最,一切日用所需之物,無一不在被征之列。到光緒年間,各省厘捐稅率已漲至5厘以上,成為清政府維持其財政的一項重要稅源。正是因為這項稅收十分可觀,當轟轟烈烈的太平天國運動被鎮壓之后,厘捐因征收范圍之廣和收益之巨,不但被視為香餑餑而搖身變為正式稅收,而且還在各省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總理厘務進行管理,有的稱厘金總局,有的稱厘捐局,有的稱捐厘局。湖北牙厘總局于咸豐七年(1857)設立,隸屬于湖北藩司,下轄61個分局,規模龐大,極大地加重了人民群眾的負擔。
在我國古代,以白銀熔鑄成錠作為貨幣,從漢代起就有,至明代始盛行起來,但不是國家法定銀錠貨幣。清代實行銀錢平行本位制度,規定制錢一千文準銀一兩,銀錠成為流通貨幣被大量鑄造,主要有大錠、中錠、小錠和碎銀四種,重量分別為50兩、10兩、5兩和不足1兩等。清代銀兩實行的是16兩秤,即一斤等于16兩,所以有“半斤八兩”之說。這枚銀錠厚實沉重,重1865克,為當時的50兩大錠。
銀錠的大量使用,由此產生了許多專門鑄造銀錠的官銀號,如清末由官府設立在各地的金融機構官錢局、湖北設立于武昌的公濟益官銀錢號等。湖北官錢局由時任湖廣總督張之洞于1894年提出籌辦,1897年2月13日在武昌司門口附近正式設立,除了鑄造解箱稅課銀錠,還先后發行過可以兌換票面上等額的制錢票、銅元票、銀兩票、銀元票等紙質兌換劵,經營存款、放款,并在本省設置多處兌換機構,恪守信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湖北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辛亥革命勝利后,湖北官錢局被湖北軍政府接管,1926年3月停業,存在了30年之久。湖北官錢局鑄造的銀錠主要有湖北鹽餉、湖北厘金、湖北統捐、海防捐局、牙厘總局等,這枚銀錠即為湖北官錢局鑄造的牙厘總局稅課銀錠。
1931年1月,迫于社會壓力和民眾呼聲,民國政府廢除存在了數十年之久的厘金制度。這枚由湖北官錢局鑄造的牙厘總局稅課銀錠,成為這段歷史的見證之物,是反映中國近代稅史的重要實物資料,亦體現了官錢局稅課銀鑄造的工藝水平。
來源:收藏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