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收貨款有意外發現
百元“錯幣”是否有收藏價值
律師:可以收藏但禁止買賣
□晚報記者 高琳琳
本報訊 “這名客戶的貨款欠了一年多,沒想到要回來時有意外發現。不知道這張錯幣有沒有收藏價值。”昨日,市民陳先生詢問本報新聞熱線。
陳先生說,他是做產品銷售的,一年前,一名郊區的客戶欠了他1萬多元貨款,他多次催要無果。今天上午,這名客戶主動打電話還錢,陳先生喜出望外,急忙趕了過去。
“只要他把欠的貨款付清我就知足了,沒想到我回到市區數錢時竟然有意外發現。”陳先生稱,當時他只是粗略地把錢數了一下,回到市區準備將收到的欠款和其他貨款一起存入銀行。他在整理這些百元紙幣時發現,有一張好像大了一些,后來拿出來一比對,真和其他紙幣有不同之處。
陳先生說,經過比對,那張紙幣比其他紙幣稍微長了一些。發生偏差的地方在百元大鈔金線處。
陳先生在網上查詢了相關信息,發現有的錯幣竟然被收藏公司高價收購了。雖然不指望這張紙幣發財,但是陳先生想知道自己收到的這張紙幣是否有收藏價值。
隨后,記者與陳先生一起來到銀行。銀行的工作人員稱,“錯幣”的說法一般是收藏市場提的,是指因設計或母版雕刻上的錯誤形成的錢幣。如果是因質量缺陷導致的殘次品,只能算是殘次幣而非錯版幣。銀行的工作人員說,陳先生的這張人民幣可能是印刷有誤造成的。
本報法律顧問劉建鋒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相關的紀念幣產品應該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違反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予以警告,不僅要沒收非法所得財物,還要處以相應的罰款。發現錯幣,市民可以收藏,但禁止買賣,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對于所謂錯幣或者是殘次幣的情況,劉建鋒表示,法律明確禁止買賣流通人民幣,但未禁止收藏。
來源:天中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