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個性化郵票 |
從文19《革命青年的榜樣》郵票的原作水粉畫《毛主席的紅衛兵──向革命青年的榜樣金訓華同志學習》,到油畫《橋》印上聯合國《國際和平年》紀念郵票的首日封,當代畫家陳逸飛與方寸郵票(郵品)的淵源可謂深厚,但在其去世近5年后,陳逸飛居然惹上了一樁與郵票(郵品)有關的官司。 上海市集郵總公司向上海靜安法院起訴陳逸飛遺孀宋美英以及宋美英代理人、上海陳逸飛建筑環境藝術有限公司藝術總監劉水華,要求被告支付《陳逸飛紀念冊》及個性化郵票的拖欠郵品制作費26.1184萬元人民幣。 其實,該案只是自2001年8月22日試辦到2002年5月10日正式開辦至今,中國郵票的個性化服務業務在此期間發生的眾多糾紛之一。 造成這樣的尷尬局面最主要是定位的兩難問題。郵票個性化服務原本是一種純粹的企業走向市場的行為,但有關部門卻又不肯放棄郵票是“國家名片”的“官方”概念。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郵政自己卻隨意使用郵票制作個性化郵票主票。 從“經濟開發區20年”、“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勝利60周年”到“電影100年”,再到“奧運會會徽”,無不都成為個性化郵票的主票。這非常不嚴肅,也使郵票的發行和使用極其混亂。有時候就連集郵者也搞不清什么是正規郵票,什么是個性化郵票。 另外,有關部門又對申請郵票個性化服務設置非市場化的門檻,使得申請人資格審定、確認數量和金額等都帶有非常濃厚的政治色彩。 而且在實際運作中,業務人員常常通過媒體爆出“某省普通市民可上郵票”、“50元,你就可以上郵票”等新聞標題,引起社會很大的誤解。 所以說,中國郵票的個性化服務要想擺脫上述尷尬局面,除了徹底厘清個性化服務的定位——讓它從“官方”的籠罩下解脫之外,還需摒棄“傍大款”、“傍名人”、“傍單位”等做大生意的思維,專心滿足大眾的個性化需求,讓申請人自己對申印圖文負責,并規范個性化郵票的申請、制作以及銷售等各個流程。如此一來,著作權侵權、申印費用支付的風險自然都會減小。 文章來源:炒郵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