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審批《開采黃金礦業批準書》實施細則 |
發布日期:09-06-29 09:25:36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中國黃金資訊網 作者: |
申報審批《開采黃金礦業批準書》實施細則 為貫徹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印發<辦理"開采黃金礦產批準書"的有關規定>的通知》的要求,國家經貿委黃金管理局于5月16日制定了申報、審批《開采黃金礦產批準書》有關實施細則規定如下: 一、申請人報送審批機關的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請人開采黃金礦產的申請文件:申請文件由開采黃金礦產申請人(或籌建單位)正式提出,加蓋申請人(或籌建單位)公章,申請文件包括以下內容:(1)申請開采黃金礦產的理由;(2)申請單位簡況;(3)申請規劃礦區地質資源簡況及工作程度的簡要說明;(4)建礦方案、投資及資金來源;(5)申請單位地、采、選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構成能否達到開采相應規模黃金礦產的能力的簡要說明;2、探礦權人取得的《勘查許可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非探礦權人按照《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42號令)的規定簽定的協議或合同。3、經有關機構評審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和有關部門下達的認定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評審、認定按《關于頒布<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1999]205號)文件執行。4、擬建礦山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5、明確表示規劃礦區范圍的正規圖件。(1)大于或等于1/2000比例尺的地形地質圖,圖上需標明規劃礦區范圍。規劃礦區拐點座標用國家直角坐標系表示。(2)行政區劃圖,圖上應標明規劃礦區范圍,相鄰區內有其它黃金礦山的需標出。6、聯營、股份制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應附合同、章程及相應審批機關批準其設立的文件。7、環保部門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二、《開采黃金礦產申請表》填寫說明 1、封面:"批準證 字[ ]第號"由審批機關填寫。由省級審批的由各省(區、市)黃金管理部門填寫,統一編號,申請書格式為:批準證+各省(區、市)簡稱+開申字+[年份]+第幾號(批準證格式為:批準書+各省(區、市)簡稱+金字+[年份]+第幾號);由國家經貿委黃金管理局審批的,由國家經貿委黃金管理局填寫,統一編號,申請書格式為:批準書+開申字+[年份]+第幾號(批準證格式為:批準證+國金字+[年份]+第幾號)。審批機關:根據《辦理<開采黃金礦產批準書>的有關規定》填報相應審批機關名稱,并加蓋公章。申請單位名稱:由申請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2、申請單位情況。名稱:為開采黃金礦產申請人名稱。地址:申請人所在地的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經濟類型:即申請單位企業性質,分國有、聯營、股份制、集體、外資等。主要經營業務:根據開采黃金礦產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相應內容填寫。建礦所需資金來源:注明貸款、自籌及其它融資方式的資金額,以股份制形式辦礦的還需注明各方股東的出資額和比例。信用等級:填寫申請單位的銀行信用等級。3、礦山情況。礦山名稱:指擬建礦山或已建成礦山名稱。股東名稱:填報各主要股東名稱。隸屬關系:所隸屬的上級管理部門。無隸屬單位的不填此欄。服務年限:礦山擬開采年限。設計礦山規模:巖金指日處理礦石規模,砂金及堆浸指年處理礦砂(石)規模。建設投資:指擬建設項目總投資額。4、資源情況。礦區名稱:填寫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中采用的礦區名稱。礦體名稱:填寫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中采用的礦體名稱。勘探程度:填寫礦區地質工作達到的勘探、詳查、普查。儲量情況:填寫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中批準的D級以上(含D級)保有儲量(套改后相應調整)。 本區地質工作、開采簡史及現狀:按括號內要求簡要填寫有關內容。5、規劃礦區范圍:(1)共有多少拐點,并注明拐點座標;(2)開采標高;(3)規劃礦區實際面積(平方公里)。6、規劃礦區范圍地形地質示意圖:將1/2000等比例尺地形地質圖縮放為32開規格的示意圖。 三、劃定開采黃金礦產規劃礦區范圍的原則 規劃礦區范圍是根據黃金行業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申請開采黃金礦產企業的資質條件,在區域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確定的;也是建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企業發放采礦許可證的參考礦區范圍。 在申報審批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1、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促進企業規模經營,保護環境,提高資源利用率和企業經濟效益,杜絕重復建設。2、劃定規劃礦區范圍必須考慮企業的資質條件和開發能力,包括資金、技術、管理水平等,做到建設規模與規劃礦區范圍的合理配置。3、劃定規劃礦區范圍應充分分考慮與已探明礦體有成礦聯系的未探明礦化體。4、規劃礦區范圍有排它性,同一規劃礦區不能劃給兩個或多個企業。5、充分考慮已形成的生產格局,針對資源型企業的特點,做好規劃礦區的劃定工作。優先支持組建企業集團,優先考慮國有重點扭虧脫困企業和資源危機企業擴大生存空間。 四、審批要求 1、對下列項目不予審批:(1)個體采金的;(2)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3)不具備開發黃金礦產資質條件的;(4)探礦權、采礦權交叉且沒有依法解決的;(5)礦區秩序混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