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將出臺 |
議上強調,重點防控地區、重點防控行業和重點防控企業將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重點。 三大重點領域的環境違法問題將被嚴厲查處。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將被徹底取締關停;未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的地區和企業,將遭遇環評“區域限批準”;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將被取締關閉;此外,違法建設、排放超標、無證排放、屢查屢犯等現象,也被列入查處名單。 由于重金屬話題的敏感性,環保部官員、《規劃》編制小組成員均拒絕向記者透露重點地區、行業和企業的名單。 一位地方環保官員向記者透露,根據環保部要求,他所在的地區也制訂了相應規劃: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是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重點防控的區域(流域)是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相對集中的地區,重點防控的行業是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有色金屬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重點防控的企業是具有潛在環境危害風險的重金屬排放企業。 責任主體應明確 現任同濟大學環境科技與工程學院環境管理研究所所長的楊海真,從事污水處理工作多年,對重金屬排放現狀相當熟悉。在他看來,目前企業排放超標現象普遍,導致重金屬污染嚴重,既不在技術瓶頸,也不在法規漏洞,其問題在于環保部門的監管不力。 “從重金屬污染物的處理技術層面講,重金屬污染治理不是難事。”楊海真稱,“如果能解決監管問題,僅依靠已有的環保法規體系就能解決重金屬污染問題。” 事實上,環保部并沒有忽視這一問題。 周生賢在9日的會議中提到,要抓緊研究制定《規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將重金屬污染防治成效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對此,楊海真又提出新的問題。他認為,與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問責,不如建設整套環境責任追究機制。“如果整套機制沒有建立起來,單單就一個重金屬治理領域進行追究問責,靠什么保證這種問責能進行下去,而不是不了了之呢?” 因此,想要破解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困境,關鍵在于明確責任主體,并制定配套的問責機制。“管轄領域出了問題,官員應該先引咎辭職,然后政府再追究相關企業的責任。”楊說。 “但現在,公眾的視線全被轉移到重金屬排污企業身上了。”楊海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