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高達583億元 "炒金大鱷"張勇杭州受審 |
公安部直接督辦,涉嫌非法經營罪以及抽逃出資罪 核心提示:涉案金額高達583億元、由公安部直接督辦的全國最大規模非法期貨經營案,昨日在杭州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一整天,截至下午4時許方才結束。
涉案金額高達583億元、由公安部直接督辦的全國最大規模非法期貨經營案,昨日在杭州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一整天,截至下午4時許方才結束。昨日下午,該案主審法官表示不便接受采訪,只透露并未當庭宣判。 據悉,該非法期貨經營案的公訴人是上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田濤(音),今年7月16日,田濤(音)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浙江世紀黃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長、有“炒金大鱷”之稱的張勇涉嫌非法經營罪、抽逃出資罪,員工王劍平涉嫌非法經營罪,浙江世紀黃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黃金期貨 上城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該案件由公安部親自督辦,涉及上海、福建、河北、陜西和深圳等省市的1200余名客戶?紤]到案件影響面大,檢察院做了幾個月的充分準備,目前檢察院相關負責人正在召開案件總結大會。 在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辦公室,記者拿到了一份張勇一案的起訴書。起訴書稱,張勇、王劍平于2008年6月25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張勇被依法逮捕,而王劍平7月24日被取保候審。張勇、王劍平涉嫌非法經營罪,而張勇還涉嫌抽逃出資罪。 起訴書稱,2004年下半年,時任杭州新世紀紀念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世紀公司)法人代表張勇因紀念幣銷售業務不景氣,便提出了成立公司炒賣黃金的設想,并于當時的副總經理應忠一同前去香港和上海,向上海聯泰黃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泰公司)等企業學習黃金交易,并取得了聯泰公司的客戶協議書、交易規則等相關資料。2005年4月,張勇作為股東注冊成立了世紀黃金公司。 為通過互聯網進行黃金炒賣經營業務,張勇指使世紀黃金公司系統工程部經理王劍平負責設計開發適合網上黃金交易業務的操作平臺。 張勇對聯泰公司的客戶協議書和交易規則進行修改后,印制成世紀黃金格式的合同,又通過報紙、自印雜志、互聯網等方式宣傳公司的黃金交易,并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通過這些手段,招攬了大批來自全國各地的客戶。 杠桿交易達583億元 在張勇的黃金交易業務中,客戶向公司賬戶匯款后,便可以在公司網站交易系統中獲得賬號和等額定金,進行無實物交割的黃金合約集中交易。而事實上,公司的黃金交易和國際黃金市場并不接軌,只大致按照國際即時金價浮動報價。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同時充當買方和賣方,并按每筆交易向客戶收取“網絡使用費”和“倉儲費”。 客戶在交易時可按一定比例進行放大交易,放大的比例可分為1倍、2倍、5倍、10倍、20倍和50倍。 2005年7月1日~2008年6月26日,世紀黃金公司共向客戶收取黃金交易定金2.75億元,其中歸還定金1.6億元,解約客戶清算460萬元,公司從黃金交易業務中獲取利息685.8萬元,獲取手續費5755.9萬元,客戶定金余額為4586.4萬元。 截至2008年6月26日案發,世紀黃金公司網上交易平臺上共存在客戶1217個,共產生交易176579筆,放大后交易金額總數為583.3億元,其中放大5倍以上的交易171585筆,占交易總額筆數的97.2%,放大5倍以上的交易金額總數為582.6億元,占總交易金額的99.9%。 世紀黃金的黃金交易業務被浙江證監局認定為變相期貨交易,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非法期貨交易。 向公眾非法推銷理財產品 起訴書還提到,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間,張勇擔任法人代表的世紀黃金公司和新世紀公司,以及被張勇世紀操控的杭州市級巨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巨冠公司)向社會公眾推銷多種理財產品,共與169名客戶簽訂了181份理財協議,收取資金共計2001萬元。 其中世紀黃金公司推出了名為“世紀黃金1號”現貨黃金集合理財的投資項目,世紀巨冠公司推出了名為“世紀黃金2號”現貨黃金集合理財投資項目。這兩個投資項目的協議書規定了參與該項目的客戶至少需繳納5萬元人民幣,投資期限為1年,投資范圍為現貨黃金不定期即時買賣及延遲交收投資,預期收益率為12.8%,其中“世紀黃金2號”投資范圍還包括認購金滿堂黃金信托計劃。 以上資金被世紀黃金公司以公司的名義用于黃金市場投資,直至案發后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并返還給客戶。 此外,張勇還涉嫌抽逃出資罪。2005年世紀黃金公司注冊成立時,在無力出資的情況下,為解決公司1000萬元注冊資金問題,張勇向他人借款1000萬元,以張勇本人及股東張華出資款名義納入驗資賬戶。在通過驗資,取得工商登記后,張勇將1000萬元全部抽逃歸還,并支付了5萬元的借款利息。 小知識 如何選擇黃金投資渠道 成都高賽爾金銀首席分析師王瑞雷表示,浙江世紀黃金公司應當是國內最早從事非法期貨經營的公司,2005年黃金投資業務在國內尚不成熟,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