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禁止新建黃金交易所 |
央行昨天宣布,央行、銀監(jiān)會等五部委日前聯合發(fā)布《關于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機構和個人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或交易中心。 通知規(guī)定,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央行表示,黃金具有貨幣屬性,是一國央行國際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貴金屬。為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黃金交易應該在經國務院或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規(guī)范交易場所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