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反應便爆倉 “地下炒金”究竟誰淘誰的金 |
發布日期:11-03-31 08:45:08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合肥晚報 作者:阿毛 王婷婷 |
下炒金”的投訴日益增多,受害者多是經驗不足又想快速發財的“80后”。警方提醒,“地下炒金”公司根本不參與任何交易,把虛擬網站和虛擬賬戶提供給客戶,讓客戶在預設的程序里“對沖”,直至本金“輸光”。 省城某貴金屬公司黃金分析師向記者介紹,地下炒金公司最多的時候據說有1萬家,這些公司有兩類,一類是境外公司在內地的代理機構,深圳有好幾家,他們在內地發展客戶是真的在國外市場發生交易。另一類則是完全對賭的非法公司,這些公司占了多數。該分析師表示,由于黃金近年漲得很厲害,很多人投資意欲加大,但目前投資的幾個渠道,實物金流動性差,紙黃金只能單向交易,黃金期貨交易時間短,T+D門檻比較高。所以地下炒金公司才會根據這些缺點,制造各種噱頭來吸引投資者,特別是一些熱衷以小博大的年輕的投資者:“很簡單,老的都走了,只能找年輕的了。” 受騙索賠難上難 地下炒金多以香港公司名義開設,一旦受騙將會無法討公道。 在記者采訪的一家所謂貴金屬公司中開戶有一條款,“客戶的當地監管機構,將不能強迫執行客戶交易所在的其他司法轄區的管理當局或市場的規定。”也就是說,內地法律管不到香港,并規定,“仲裁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照開始仲裁時有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程式規則。仲裁程序以英語進行。”也就是說,要打官司只能到香港用英語打。 所有地下炒金公司均會聲明在香港合法注冊之類的內容,內地炒金者根本不知道真假,連注冊地也無法確認,更何況,有的公司根本就是冒充香港的合法公司。就是所謂香港合法公司,在黃金交易上也存在法律上的漏洞,2010年5月12日,香港特區部分議員于特區立法會門外請愿揭露“倫敦金,無王管”的局面。由于兩地在法律上的不同,在遇到此類欺詐案件的時候,香港、內地警方和管理部門大多難以處理。 更何況,對于非法地下公司來說,卷款而逃是家常便飯,一有風吹草動馬上蹤跡全無,就算最后警方能夠將其抓獲歸案,被騙者拿回血汗錢的機會也微乎其微。 ■鏈接 對賭公司穩賺不賠 據財經國家周刊報道,地下炒金對賭公司只要有10個客戶,基本就可以處于穩賺不賠。 對賭公司的費用首先是交易軟件,如果租一套MT4行情系統,帶2個美國服務器的年租價是8萬元,另外附送免費的黃金行情數據;如果購買,則是25萬元附帶終身免費維護升級。如果公司小的話,基本上10個客戶,每個客戶3萬美元的資產就可以做到略有盈利了,每月凈收入3萬元,足以付房租和雇傭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