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幣屬禁止出境文物 |
發布日期:09-08-23 08:42:45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珠江晚報 作者: |
拱北海關查獲古錢一批。 600余枚古錢幣鋪滿了海關查驗臺,許多都銹跡斑斑,海關人員正對這些古錢幣進行清點和分類。這是在拱北口岸旅客出境通道出現的一幕。海關關員告訴記者,這些都是8月17日在拱北口岸出境現場查獲的文物,這已是一個月內該關查獲的第二起出境古錢幣案件。 8月17日上午8時30分,一名內地男子程某手拖行李箱從拱北口岸旅檢現場無申報通道出境,未向海關作任何申報,其行李經X光行李機檢查后,海關關員注意到行李機圖像出現異常,于是要求其打開行李箱作進一步檢查。 經查驗,程某的行李箱中攜帶了600余枚青銅鑄的古錢幣,從錢幣陳舊程度上可以初步判斷,這些古幣的年代較久遠。另據了解,在此前一個月的7月18日,九洲海關也在九洲口岸出境通道查獲一名旅客攜帶107枚古幣。 后經過廣東省文物鑒定站的專家對這兩批查獲的古錢幣進行鑒定,結果顯示這些古錢幣中有宋代青銅鑄古幣5枚,明代青銅鑄古幣3枚,清代青銅鑄古幣585枚,以及民國時期錢幣14枚。此外,還有部分是香港和外國的古錢幣,均屬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拱北海關提醒出境旅客,文物屬于國家禁止、限制出境的物品之列。如攜運文物出境,須主動向海關申報,海關根據文物的等級及相關證明文件予以放行或退運;未向海關申報的,予以沒收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