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金券法幣券九省流通券金圓券銀圓券 |
發布日期:09-03-06 08:16:27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 作者: |
關金券 關金是“海關金單位兌換券”的簡稱,為國民黨統治時期中國海關收稅的計算單位。原來海關收稅為銀兩,1929年世界銀價大落,影響關稅收入。政府于1930年1月決定征收金幣,以值0.601866克純金為單位作標準計算,稱“海關金單位”,合美元0.40元。1931年5月中央銀行發行關金兌換券,作為繳納關稅之用。1942年4月,以關金一元折合法幣二十元的比價,與法幣并行流通。1948年8月發行金元券后,停止發行。 法幣券 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發行的貨幣。1935年11月4日,規定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 3家銀行(后增加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鈔票為法幣,禁止白銀流通。各金融機關和民間儲藏之白銀、銀元統由中央銀行收兌,同時規定法幣匯價為1元等于英鎊1先令2.5便士,由中央、中國、交通三行無限制買賣外匯,是一種金匯兌本位制。抗日戰爭爆發后,政府實行外匯統制政策,法幣成為紙幣本位制貨幣。1948年8月19日被金圓券替代。 東北九省流通券 東北九省流通券發行于我國東北地區。它共分為四個版別:中央上海版,中央北平版,中央版,中華書局版。圖案分為二種:一種為山海關,另一種正面為山海關,背面圖案為萬里長城。其發行面值分別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其中5元有上海版和北平版二種;500元有上海1946年綠色版,上海1947年棕色版,北平1947年綠色版三種;1000元有中央紫色版和中華書局藍色版二種;2000元有中央辦公廳1947年棕色版和中央1948年紫色版二種。東北九省流通券共計發行10種面值,15個品種。其中比較少見的是上海版1元和5元,珍品是北平版5元。 1945年抗戰結束后,國民政府為了針對東北其特殊的經濟環境,更好的維護其在東北的統治,將東北三省劃分為九省,即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和興安省。并于同年12月22日規定,將發行東北九省流通券定為東北地區的流通貨幣,僅限于當地使用。同時還規定了東北九省流通券與法幣的兌換率1:10,即流通券1元可兌換法幣10元。但到1948年9月隨著解放東北的遼沈戰役的打響,東北局勢突變。加之國民黨政府經濟危機,出現了嚴重通貨膨脹。國民政府為了挽救政局和為遷往臺灣作準備,于1948年8月頒布了《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及《金元券發行辦法》等措施。開始實行“幣制改革”廢止法幣與東北九省流通券,改用金元券,并以1元金元券兌換東北省流通券30萬元,兌換截止時間為1948年11月20日。至此,東北九省流通券在歷經短短的2年零11個月后便退出了貨幣歷史的舞臺。 金圓券 解放戰爭后期國民政府為支撐其崩潰局面而發行的一種本位貨幣。1948年8月19日開始發行。抗日戰爭勝利后,國民黨發動內戰,消耗了巨量財富,引起財政赤字直線上升和物價瘋狂上漲,國民黨統治區社會經濟一片混亂,1948年通貨膨脹達惡性時期,法幣急劇貶值。國民黨為挽救其財政經濟危機,維持日益擴大的內戰軍費開支,決定廢棄法幣,改發金圓券。8月19日國民政府以總統命令發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規定自即日起以金圓券為本位幣,發行總限額為二十億元,限11月20日前以法幣三百萬元折合金圓券一元、東北流通券三十萬元折合金圓券一元的比率,收兌已發行之法幣及東北流通券;限期收兌人民所有黃金、白銀、銀幣及外國幣券;限期登記管理本國人民存放國外之外匯資產。按以上要旨,同時公布《金圓券發行辦法》、《人民所有金銀外幣處理辦法》、《中華民國人民存放國外外匯資產登記管理辦法》、《整頓財政及加強管制經濟辦法》等條例。發行金圓券的宗旨在于限制物價上漲,規定“全國各地各種物品及勞務價,應按照1948年8月19日各該地各種物品貨價依兌換率折合金圓券出售”。這一政策,使得商品流通癱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