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韋100萬億面額紙幣賣斷貨 |
發布日期:11-01-17 17:14:21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成都商報 作者:田園 |
發紫了,但成都商報記者上周在走訪了市內部分知名古玩錢幣收藏市場后卻發現,走紅網絡的津巴布韋大面額紙幣在傳統收藏市場上,卻顯得相當冷清。 在成都市凍青樹郵幣卡市場里,成都商報記者轉了兩三圈后仍然沒有找到津巴布韋大面額紙幣的身影。錢幣經銷商劉先生告訴記者,這種紙幣在市場上銷售得不多,“據我所知,還沒人在賣這種紙幣!倍谒拖蓸蚴袌隼,錢幣經銷商郭先生也表示,沒什么商家在做這個品種,“這是個小品種,收藏的人不多。成交都是一張兩張,沒有太大的成交量。” 對于網絡上的熱賣,收藏界業內人士則表示,津巴布韋紙幣事實上并無收藏價值。他透露,2009年3月,津巴布韋財政部長就宣布本國貨幣津巴布韋元已經“死亡”,退出流通領域,“目前津巴布韋的官方流通貨幣是美元”,從收藏的角度來說,津巴布韋紙幣已經失去了升值和收藏的價值,“之所以現在津巴布韋幣在收藏市場上受到一些人的喜愛,主要還是因為‘有趣’! 銀行資深理財師對此也表示,從投資的角度來說,津巴布韋紙幣也沒有投資價值。她解釋說,津巴布韋經濟不穩定,津巴布韋幣不僅沒有硬通貨作支撐,貨幣本身的價值很低,又不能流通,因此只能當作紀念品,沒有收藏和投資價值。 律師說法 私下交易流通外幣屬違法行為 津巴布韋貨幣雖然已不再承擔流通、交易的功能,但作為外幣,它在國內的交易是否屬于合法行為呢?對此,成都市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表示,交易紀念幣或者不再流通的過去錢幣是不會受到處罰的,因此津巴布韋貨幣在國內實體店或網絡上的銷售并不違規。 但需要值得提醒的是,還在流通中的外幣則是不能私下交易的,一旦私下買賣外幣,就屬于違法行為。按照我國相關規定,市民需要兌換流通貨幣,只能去銀行進行交易,如果私下交易外幣數額巨大,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新聞鏈接】 最近幾年,津巴布韋因為嚴重的通貨膨脹,曾發行過多次超大面額的紙幣。這種面額100萬億的紙幣便是2008年發行的,不過按照黑市的匯率,這種紙幣實際價值只有7.7美元。所以在津巴布韋,經常可以看到“居民拉著一麻袋錢去買面粉”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