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美國2008年《緊急經濟穩定法案》(Emergency Economic Stablization Act)要點摘要。
資產收購:美國財政部可通過“問題資產解救方案”(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 簡稱TARP)收購價值至多7,000億美元的問題住房抵押貸款資產和其他資產。
財政部將分批獲得上述7,000億美元資金。財政部長可立即獲得首批2,500億美元,在得到美國總統的確認后,財政部將獲得第二批1,000億美元。第三批資金3,500億美元將在總統向國會提交書面報告提出申請后撥付給財政部。
公司高管薪酬限制:如果財政部從一家金融機構收購的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資產的數額達到3億美元,該金融機構最高級別的5位高管50萬美元以上的薪資將不得享受稅收減免待遇。除正常退休外,其他情況下的高管解聘補償也將被征以20%的消費稅(Excise Tax)。
認股權證、股權:該法案要求財政部獲得參加救助計劃的金融機構的“無投票權認股權證”。這將使美國納稅人獲得參加計劃的金融機構的股權所有權和收益權。
暫停實施市價計值會計準則:法案重申,在判定有利于保護公眾與投資者利益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有權決定暫停實施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第157號財務報表準則(Statement Number 157),亦即市價計值會計準則。法案還要求就此展開研究。
問題資產保險:財政部長應建立相關計劃,為美國政府購買的金融機構問題資產提供保險。財政部需要為該保險計劃建立基于風險水平的保費,并應足以覆蓋可能出現的索賠。
向存款準備金支付利息:授權美聯儲(Fed)于2008年,而非目前計劃的三年之后,開始向金融機構為滿足資本充足率目標而計提的法定準備金支付利息。
止贖救助:對于TARP計劃下購買的抵押貸款,財政部長應執行一項相關計劃,以減少止贖案數量并鼓勵抵押貸款服務人通過“業主希望計劃”(Hope for Homeowners)和其他計劃修改貸款條款。
“業主希望計劃”是今年早些時候美國通過的住房法案中的一項計劃,旨在避免止贖案發生。該計劃要求美聯儲、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制定相關方案以盡可能地減少止贖案數量。
房利美和房地美股票免稅計劃:該計劃主要是向持有房利美和房地美優先股的社區銀行提供稅收減免,允許它們將持有兩房優先股的損失計作普通的抵稅損失,而非資本損失。
監管:建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以對計劃進行監督,應包括美聯儲理事會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Federal Home Finance Agency局長和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