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幣票樣及其特征
票樣,也稱樣票、樣張、樣本票。人民幣票樣的指我國在發行新版人民幣時,為了使銀行、海關、公安等部門和人民群眾熟悉新版人民幣的票面額、圖景、花紋、顏色等特征,預先向有關方面印發的人民幣樣本。票樣是通過試生產,經過批準而作為正式生產產品的標準,以確保貨幣印制質量的一致性和對貨幣印制質量的檢查,同時也用于對假鈔的鑒別,所以,票樣又是從事反假人民幣斗爭的重要武器。票樣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印制,在票面上加蓋“票樣”(或“樣本”、“樣票”、“樣張”)字樣,并按規定程序和手續分發各行支行存檔備用,不準流通。
票樣有的是用真鈔正背加印“票樣”字樣而充當票樣;有的是在試印的時候利用單面圖案加印“票樣”字樣,變成正背兩面單頁組成一枚完整的票樣。票樣的編號一般以“0”貫穿到底,正票(流通票)有幾位號碼,票樣就有幾位“0”;也有以正票號碼形式編號的,但號碼的位數、印刷位置與正票完全不同,一般編號位數少于正票,且一般印在票券正背面中間的上方或下方,此編號用于記載分發各分行支行的數目。
我國第一套人民幣票樣絕大部分在票券正面和背面從右至左加蓋“票樣”二字,但字形有大有小,字體多種多樣,顏色有紅藍之分,位置也有不統一,只有兩枚票券(1元工廠券和100元帆船券),從右至左加“樣張”二字。號碼的編排絕大部分票樣采用以“0”貫穿到底的形式,也有個別票樣是由正票加蓋“票樣”二字而作票樣使用的,如20元的帆船火車券、100元的北海橋券(正面藍黑色)等。但無論采取哪種編號形式,絕大部分票樣均有自已的編號,這就是向下分發時記載的號碼,一般采用“票樣X X X X X號”形式。另外,第一套人民幣中的5000元渭河橋券和10000元軍艦券兩張票券的票樣各有兩種版別,其中的一種渭河橋票樣正面沒有加印冠號、圖章和“票樣”字樣,只在行 名下另加印六位編號,這是第一套人民幣中一張極其特殊的票樣。
第二套人民幣全部票樣均在正面從左至右加蓋“票樣”兩字,冠號編排與正票相同,只是號碼采用以“0”貫穿到底的形式,但每張票樣背面均有自已分發時編排的5位號碼。
第三套人民幣各票樣與第二套人民幣票樣形式基本相同,但除1960年版棗紅色1角券外,其他票樣正背面均增印了“內部票樣禁止流通”字樣。另外,背面下邊的分發編號除10元券采用6位號外,其他票樣均為4位號碼。
第四套人民幣票樣形式有些變化:1角、2角券正背均加蓋兩組“票樣”字樣,且“樣”字全部改成簡化字,同時正背面均增印兩組“票樣禁止流通”字樣。冠號與正票一樣,冠字采用兩個漢語拼音字母,八位號碼以“0”貫穿到底,背面下邊均印有5位分發編號。
第五套人民幣票樣在票券正背面中下方均加蓋“票樣”字樣,并在票券正背面兩側邊緣處加印小字“票樣禁止流通”字樣。
二. 人民幣票樣的管理
我國銀行出納制度對人民幣票樣的管理規定:人民幣票樣是反假人民幣的重要資料,必須妥善管理;縣下基層行處不發人民幣票樣,可用新人民幣代替;票樣的領發和保管,都應按券別、版別分戶,登記票樣號碼、張數,登記領發單位和經手人。人民幣票樣不準流入市場,一旦發現人民幣票樣流入市場,應立即截留收回,并作如下處理:(1)認真向持票人追查來源,如系誤收、誤用,應由持票樣人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說明情況,經調查屬實,可酌情矛以收回;(2)兌回行應根據兌回的票樣號碼繼續追查,丟失票樣的銀行應對有關失職人員酌情處理;(3)苦非本轄區內經管的票樣,應逐寄送上級人民銀行,上級人民銀行根據分發人民幣票樣登記簿的記載追查和處理。由人于人民幣票樣實行嚴格的管理,所以,通常情況下不會流散到社會上去,但從人民幣收藏實踐上看,人民幣票樣時有發現,尤其是第一套人民幣票樣,這與過去票樣管理制度不嚴有關。最近市場上又發現大量第二套人民幣和第三套人民幣票樣,這大概與中國人民銀行機構撤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