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最近,哈市街頭出現了回收人民幣的小販,1980年的50元人民幣可換100元、1960年的5元人民幣可換20元,越多越值錢,越新價越高……對此,中國人民銀行稱,收藏是合法的,小販當街倒賣人民幣則違規。
17日,記者在道里區鄉政街上看到了一個特殊的地攤:擺的全是50年代、60年代、80年代的舊版人民幣,還有各種硬幣,以及大錢、銅錢等古代錢幣。擺攤的老大爺告訴記者,正缺1956年的5元人民幣,一張能賣20元。記者問他:“60年的5元、2元人民幣賣多少錢?”對方答,一張5元的能賣10元,如果比較新,又是成沓的一張能賣15元,而兩元的也可賣5元。
他還稱,舊版人民幣越新越值錢,成沓的比單張的要值錢,讓記者拿來越多越好。最后,他還指著一張1980年的50元人民幣說,這樣一張可賣75元,見記者要走,馬上改口:“你有幾張呀?一張給你100元。”
他稱自己收完人民幣也是賣給下家,一張也就賺個一塊兩塊的。記者調查發現,在南崗區紅軍街上也出現了收購人民幣的販子,回收價格不等,還可以討價還價。
對于人民幣能否換錢問題,記者在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了解到,作為人民幣的發行單位,僅對舊版人民幣進行等值兌換,并不按照其收藏價值進行看待。但是,舊版人民幣毫無疑問是有收藏價值的,可是這只是民間的收藏行為,如果進行倒賣則是不合法的,此事應由銀行通知工商、稅務部門聯合進行處罰。